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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媽”看才會好。每當孩子夜哭、不乖或跌倒,她就要孩子去給人收驚,弄“符仔”佩戴在小孩的衣服上,燒“符仔”摻在開水裡給孩子吃。而我是不相信這一切的,我不肯依她的話去做,令她甚為不悅。我認為頭髮能保護頭腦,不該剃掉;小孩子流口水錶示要長牙了;生了病就該給小兒科醫生看;夜哭自然會好的;跌倒給醫生敷藥就好了;小孩子總會有不乖鬧情緒的時候;受驚也自然會消失的,但是我們無法改變婆婆的想法。
您相信那些依“古早例”所流傳下來的習慣嗎?現今是否仍應依那些“例”去行事呢?有意義嗎?
莫奈上
莫奈女士:
“古早例”,在北方,我們稱之為“媽媽律”,有些是迷信,有些是經驗;現代的醫學常識,有些是實驗的結果,有些是科學的迷信。
我們都被剃過胎毛,因為依照古老說法是長大後頭發可以厚密,不致稀疏軟疲而無彈性,就像男人的鬍鬚,刮多了會變硬變多,這是經驗,是否有科學根據,我就不知道了。
我們也都被收過驚。我記得我小時發燒,聽到母親拿著飯勺自大門起,敲著門框,喊著我的乳名,高聲叫著“跟媽媽回來”,一直敲到我的臥室,然後親吻著我的面孔說“乖乖回來了”。我有一種說不出的安全甜蜜感,至少我知道我是在自己家中。是否以後真的由此痊癒,卻記不得了。
我卻從不曾為我的孩子們剃過胎毛,因為我不會用剃刀,倒是常常自己為他們剪頭髮,因為我怕理髮店不乾淨。
我也不曾為孩子收過驚,但是也從不把孩子交給醫生去診治、打針,臺灣醫生太好用抗生素了,其危險甚於“符仔”和香灰。
當我生了第一個孩子時,既無父母在側,只好完全依照現代育嬰醫書行事。譬如哺乳,每三小時哺一次,如此可以養成嬰兒的定食時間。哪知孩子一醒,餓了就哭,我硬著心腸看著時鐘不喂她。好不容易熬到了時間,她已哭得聲嘶力竭,吃了幾口,就睡著了,無論如何逗引,她也不肯醒來。然後不到時候,又餓醒,又哭,又等鐘點……如此迴圈不已。她哭,我也哭;她聲嘶力竭,我精疲力盡。因為醫學書上是如此說的,我不能依照古老的媽媽律——“孩子一餓就餵奶”。
最近報載世界醫學會開始注意落後地區巫醫的醫療術,因為不但草藥真能治病,而且病人心理上的病和生理上的病,同樣值得重視。什麼是迷信?什麼是科學?我們還很難為之下定義,至少我知道迷信科學也是迷信。
葉曼答
委屈求全
葉曼女士: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又有“婆媳難處”的至理名言。現在,我有一個婆媳難處的家務事來向您求教。我的哥哥是長子,也是獨子,我的大嫂聰明能幹、個性好強,問題就出在她爭強好勝上面,她自卑又自戀,既目中無人,又渴望每個人都尊敬她、崇拜她。
哥嫂婚後一年,雙雙赴美。兒子留在臺北由我的母親撫養。小孩滿兩歲時,我的父母親赴美國將小孩交還給兄嫂。此時我大嫂善嫉妒的個性表露無遺,她不能忍受我哥哥是父母的兒子,尤其不能忍受我哥哥還是一個孝順的兒子。我的父母親頗能體諒,把自己退居次要的地位,讓兒子以妻子為重。我的母親做了一個“孝順”的婆婆,幫著做家事、帶孩子,不霸佔兒子,不介在他們小夫妻中間做一個討厭的人。我嫂子在“無可挑剔”之下,反而難洩胸中悶氣,閨房中時有爭吵傳出。我父母都不明白爭吵的真正原因,一頭霧水,滿心委屈地返臺。
→虹→橋→書→吧→。
第36節:第三輯一件是非兩個標準(15)
以後的十年中,我的父母總會定期來探望子女,在我們家住個把月。每次一住進我哥哥家,這種不明不白的爭吵就會不斷髮生。我的父母變得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幾乎到了“巴結”媳婦的地步。但是,不但不能討好媳婦,反而促使她更無理取鬧,因為抓不到“把柄”不能讓她名正言順地宣洩悶積在心中的“妒火”。
她對我哥哥所有的朋友以及我們家的親戚都極端排斥,但總不如丈夫至親的父母給她的壓迫感來得重,總之她要我哥哥是她一個人的。最初她重施老套以自殺威脅,我哥哥早已明白了她的伎倆,才不吃她那套。她又以兩個兒子的生命表示要同歸於盡來要挾。我哥哥顧念到無辜的孩子及年邁的雙親,百般容忍她,希望能感化她。
寫到這裡,您會說既然如此,做父母親的可以不必和兒子媳婦往來,客客氣氣保持距離。但是一來我哥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