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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女嫁姚。玉姑這時顧不得羞恥,避不得嫌疑,逞向曹子房中談話,說道:“妾已許君為婦,非私奔可比。今父將妾別字,你之來將有所不利,故不得不冒險而來,同你商量偕遁。”
曹子道:“兩人遠行,費用在那裡有呢?”
玉姑道:“這倒無慮,妾卻有點私蓄,即千里亦可敷衍的。”
兩人便跨了雙衛出來,投奔到金姑家裡。那某僧正與金姑結不解緣,忽聞妹與未婚夫至,便隔戶告妹道:“妹速他往,毋累我。父必來搜尋我所,我當替你遮瞞。”
妹亦不俟啟門而去。
張翁知一計不售,雙雙偕亡。這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事,心裡如何下得去!況且姚家喜期在邇,將來如何對付?料兩人行必不遠,連夜趕尋金姑。偏是某僧戀著不走,金姑聽見父親聲音,依然閉而不納。張翁情知有異,堅欲入室窮搜。金姑身顫面紅,連呼沒有。張翁尋見床後大櫃,即呼從人啟視。金姑張皇失措,期期不可。張翁道:“不管他,爾等抬回去便了。”
大眾出了金始的門,回家開啟木櫃,只叫得一聲阿呀!原來櫃裡蜷伏著死僧,緇衣黃鞋,毫無氣息。張翁急得手足麻木。還是從人獻計,說何不將借飾女,以玉姑暴卒訃姚呢?張翁深贊妙策,將僧屍取了出來,被著女衣,加著假髻,停在內室靈床上面,招眾僧前來誦經。剛剛敲過四鼓,忽見死者伸拳舒足,眾僧認做屍變,紛紛奪門逃避,某僧如夢方醒,不解身被婦服,姑且莫夜奔歸路,經賣漿莫史的門首,便欲求飲。莫史見是女子,疑係大家的逃妾。不料辨是某僧,莫叟即思聲張。僧願納衣自贖,只穿了一件莫叟敝衣而去,看看將要到寺,遇著寺鄰屠婦,當路小道。某僧又動邪思,向屠婦信口調謔,屠婦挈僧共返。屠人正醉後歸來,入室見僧,自然要祭起屠刀,請他成佛了。屠婦哀求得免,相將棄屍入並。
賣漿的、屠豸的,清晨次第入市。喧傳井中發現僧屍,市人一鬨圍觀,認得僧人所穿,是賣漿莫叟的衣服。里正鳴官檢驗,認定莫叟是殺僧兇犯。莫叟堅不肯服,官命到家搜尋,又發現女衣等件。正在疑慮,里正又報張女走屍的事。官諭張翁來認衣飾,果然—一符合。莫叟將夜間僧事入供,官皆駁為飾說,又認定莫叟是劫物棄屍兇犯。兩罪併發,都在莫叟身上,三拷六問,不怕莫叟不招。只為棄屍未有定所,是以案懸未結。
縣令奉檄瓜代,照例移交後任。
這後任便是交城知縣陳公。陳公卻是一員幹吏,交城都稱他陳青天。他與太原曹商,本系故友,且有託孤的舊約。所以曹子帶了玉姑,便在陳公處住下。陳公委曹書記,將玉姑留伴夫人。曹子萍泊絮飄,有了歸宿,往往偷閒出外,沽飲酒家。
那肆主人,亦屬太原同鄉,杯勺交情,能傾肝鬲。醉後微露殺人情事,曹急亂以他語。此次隨陳至任,原想借陳公的介紹,與張翁消釋前嫌。那知到任最棘手的一案,便是關係孫翁。曹子反覆研求,覺得莫叟年逾六旬,一夜中間,既要劫屍,又要殺人,深恐無此能力。且審其月日,正與潛逃的時間相同。曹子執著文卷,到房中來告玉姑。玉姑聽了,也難索解。只將文卷翻了又翻,讀了又讀,驀然對曹子道:“這必是我父託言我死,以誑姚氏,暗中賄僧,飾以女服,偽作死人。中夜詐稱走屍,縱僧逃逸。但殺僧的那人呢,豈便是我父嗎?”
曹亦恍然道:“卿言識不誤,惟殺僧者非卿父,我已別有所得了。卿弗多慮,這事不難破案了。”
乃將前後情形,告之陳公。陳即傳張詢狀,張仍不改前供。問女何病?曰:“暴病。”
問走屍何所?曰:“當問莫。”
陳公囅然道:“女屍無須問莫,我還你一女何如?”
遂令請曹孺人出,拜認其父,且對張道:“事已大白,爹爹宜早自承,毋徒自苦了?”
張翁大為驚愕,只得盡吐其實。陳公牒交城提屠,一鞫即服,於是罪屠而釋莫。一場疑案,冰消瓦解,太原也稱陳公為青天。陳公據案定讞,還發出一首判詞道:誰家無女婿,勢利起於文人。到處有姣娘,淫惡莫如和尚。
張某女經受聘,應待宜家。曹某子已遄歸,何堪毀約?乃始則蔦蘿別締,繼將竹木同焚。張某禍魁,實難曲貸。幸張女玉姑,既工幹蠱,願附乘龍。雖非綠綺之奔,幾類紅銷之盜。張某力圖弋獲,計在窮搜。方疑韞櫝而藏,不惜輿尸而返。褊衫大袖,誰聯鶖禿之姻緣?鬢影衣香,借作鸞驂之色相。孰意諜蘇絳市,人散緇衣。自慚巾幗之客,仍入袈裟之座。在該僧叩門索飲,猶可諱優孟衣冠。瞰室尋歡,已先負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