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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一過,臂腿接連中刀,若非身旁武士相救退開,已然命喪胡斐刀下。此時身上沒帶傷的武士已寥寥無幾,任何兵刃遇上胡斐手中寶刀,無不立斷,盡變空手。胡斐也不趕盡殺絕,叫道:“我看各位也都是好漢子,何必枉自送了性命?”田歸農見情勢不對,拔足便逃。眾武士搭起地下的傷斃同伴,大敗而走。眾人直到數年之後,苦苦思索,紛紛議論,還是沒絲毫頭緒,不知胡斐這柄寶刀從何而來。總覺此人行事神出鬼沒,人所難測,“飛狐”這外號便由此而傳開了。胡斐彈刀清嘯,心中感慨,還刀入鞘,將寶刀放回土坑之中,使它長伴父親於地下,再將程靈素的骨灰罈也輕輕放入土坑,撥土掩好。
圓性雙手合十,輕唸佛偈:
“一切恩愛會,無常難得久。
生世多畏懼,命危於晨露。
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
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念畢,悄然上馬,緩步西去。
胡斐追將上去,牽過駱冰所贈的白馬,說道:“你騎了這馬去吧。你身上有傷,還是……還是……”圓性搖搖頭,縱馬便行。胡斐望著她的背影,那八句佛偈,在耳際心頭不住盤旋。他身旁那匹白馬望著圓性漸行漸遠,不由得縱聲悲嘶,不明白這位舊主人為什麼竟不轉過頭來。
(全書完)〖新語絲電子文庫(。xys)〗
金庸《飛狐外傳》
後記
《飛孤外傳》寫於一九六○、六一年間,原在《武俠與歷史》小說雜誌連載,每期刊載八千字。
在報上連載的小說,每段約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飛狐外傳》則是每八千字成一個段落,所以寫作的方式略有不同。我每十天寫一段,一個通宵寫完,一般是半夜十二點鐘開始,到第二天早晨七八點鐘工作結束。作為一部長篇小說,每八千字成一段落的節奏是絕對不好的。這次所作的修改,主要是將節奏調整得流暢一些,消去其中不必要的段落痕跡。《飛狐外傳》是《雪山飛狐》的“前傳”,敘述胡斐過去的事蹟。然而這是兩部小說,互相有聯絡,卻並不是全然的統一。在《飛狐外傳》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鳳相會,胡斐有過別的意中人。這些情節,沒有在修改《雪山飛狐》時強求協調。這部小說的文字風格,比較遠離中國舊小說的傳統,現在並沒有改回來,但有兩種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對話中刪除了含有現代氣息的字眼和觀念,人物的內心語言也是如此。第二,改寫了太新文藝腔的、類似外國語文法的句子。《雪山飛狐》的真正主角,其實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飛狐》中十分單薄,到了本書中才漸漸成形。我企圖在本書中寫一個急人之難、行俠仗義的俠士。武俠小說中真正寫俠士的其實並不很多,大多數主角的所作所為,主要是武而不是俠。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武俠人物對富貴貧賤並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於威武,這大丈夫的三條標準,他們都不難做到。在本書之中,我想給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為美色所動,不為哀懇所動,不為面子所動”。英雄難過美人關,像袁紫衣那樣美貌的姑娘,又為胡斐所傾心,正在兩情相洽之際而軟語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難的。英雄好漢總是吃軟不吃硬,鳳天南贈送金銀華屋,胡斐自不重視,但這般誠心誠意的服輸求情,要再不饒他就更難了。江湖上最講究面子和義氣,周鐵鷦等人這樣給足了胡斐面子,低聲下氣的求他揭開了對鳳天南的過節,胡斐仍是不允。不給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漢最難做到的事。胡斐所以如此,只不過為了鍾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鍾阿四素不相識,沒一點交情。
目的是寫這樣一個性格,不過沒能寫得有深度。只是在我所寫的這許多男性人物中,胡斐、喬峰、楊過、郭靖、令狐沖這幾個是我比較特別喜歡的。
武俠小說中,反面人物被正面人物殺死,通常的處理方式是認為“該死”,不再多加理會。本書中寫商老太這個人物,企圖表示:反面人物被殺,他的親人卻不認為他該死,仍然崇拜他,深深地愛他,至老不減,至死不變,對他的死亡永遠感到悲傷,對害死他的人永遠強烈憎恨。
一九七五年一月〖新語絲電子文庫(。x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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