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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針釘在橋左邊入口處,然後回家。
星期二的橋
黎明前一小時羅伯特·金凱駛過理查德。約翰遜的信箱,嚼一口銀河牌巧克力,咬一口蘋果,把咖啡杯子放在座位上夾在兩腿中間以免潑翻。他經過朦朧月色中的那所白房子時抬頭望一望,搖頭嘆息男人多愚蠢,有些男人,多數男人。他們至少可以做到喝杯白蘭地,出門時不要摔那百葉門。
弗朗西絲卡聽見那輛走調的小卡車經過。她躺在床上,光著身子睡了一夜,這是她記憶中的第一次。她能想象金凱的樣子,頭髮被車窗捲進的風吹起,一隻手扶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拿著一支駱駝煙。
她傾聽車輪隆隆向羅斯曼橋的方向逐漸杳然。她開始在腦海裡翻騰葉芝的詩句:“我到榛樹林中去,因為我頭腦裡有一團火……”她表達這首詩的方式是介乎教學和祈求之間。
他把車停在離橋比較遠的地方,以便不妨礙他攝影的構圖。他從車座後面小小的空間拿出一雙膠皮靴,坐在車的踏板上解開皮靴的帶子換上。把一隻有兩根帶子的揹包背在雙肩,三腳架的皮帶掛在左肩,右手拎著一隻揹包,透過陡峭的河岸向水邊走去。
要用技巧把橋放在某一角度以便在構圖上突出來,同時要收進一角小溪而避開橋入口處牆上那些亂刻的字。橋後面的電話線也是個問題,但是透過精心確定框架也可以處理好。
他把裝好柯達彩卷的尼康相機拿出來裝在三腳架上,擰緊螺絲釘。相機裝著24毫米鏡頭,他換上他最喜歡的105毫米鏡頭。東方已顯出灰朦朦的光線,他開始試驗他的構圖,把三腳架向左移二英尺,調整了陷入溪邊爛泥中的那隻腳,把相機帶子繞在左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