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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能。
什麼是異能?就是超人一等的能力。
那傻逼怎麼也想不到,他並沒有重生,甚至還沒有落到地上就已經死得不能再死。他的身上中了好幾把西瓜刀和不知道多少發子彈。血水在他還沒有落到地上時就像婚禮上撒開的紅色小禮花一樣逃離了他的身體。
更加恐怖的是,他的右手還被一把旋轉著的菜刀砍斷,帶著那把匕首飛走了。這把菜刀不知道從哪裡飛出來的,估計扔出它的應該是一個力氣不小的傢伙。
“我弄死他了?”一個傢伙特別激動,估計正要試試他的“異能”,只不過他剛說完這一句話,幾把砍刀就已經招呼到了他的身上,還有幾個傢伙分別使出了他們的絕技,有人使出鎖喉神功,有人使出了黑虎掏心,有一個最狠的傢伙直接使出了猴子偷桃——我好像還聽到了蛋碎的聲音。
這傢伙弄死了那傻逼的話,安照邏輯就是他會得到異能;如果哪個傢伙再弄死他的話,異能當然會再次轉移。
所以這就形成了一個悖論:誰有異能誰的生存能力就會大大增加——因為對死神有反抗能力而且武力值大大上升;誰得到異能誰就先死,因為旁邊很多人都眼紅著,絲毫不顧前一刻是不是同伴什麼的。
這個悖論的核心就是所謂的“異能”和人心。
我並不知道那個已經死得不能再死的跳樓傻逼到底有沒有異能,因為他都已經死了,成了一攤肉泥,如果說那樣還沒死,那小子就不再是個人,而是一個幻影了;我也不關心那個真正給他最後一擊的傢伙到底是誰,是不是獲得了異能。我關心的是那隻被砍斷的手帶著那把匕首要飛到哪裡去。
好死不死,那隻斷手帶著匕首從二樓窗戶的二樓飛進去。
靠,那裡面有沒有人把匕首拿到了手中?那可是我的匕首啊!
“誰都別動!”二皮臉端著槍大聲喊。
場面一下子安靜了下來。現在二皮臉有機關槍,他就是老大,所以沒有人敢亂動。現在並不是和平年代,現在是收割日,不要說一言不合就可以大下殺手,哪怕無怨無仇,隨時都可能背後一刀的。
那個被砍了幾刀,而且蛋碎的傢伙顯然也活不成,倒在了地上動彈了幾下就再也沒有動靜。至於弄死他的那幾個傢伙也都站在那裡,不敢亂動。他們可不敢亂說話,要是他們敢說有異能的話,估計話一出口馬上就會變成肉泥。
“匕首怎麼辦?”我問濛濛。
濛濛搖了搖頭,“等下我去追追看。”
追追看?聽他的語氣他一點都不急。他都不急,我自然也沒有急的必要。難道收割者會那麼傻,任那種可以殺死他們的神器留在這個世界上?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要麼是他們太傻逼,就是這是故意的。故意給我們一點機會和希望。
“哪幾個剛才扔刀的,站出來!”二皮臉大聲說。
看來他是想得到“異能”了。
沒有人敢站出來。
估計那些人都怕一旦站出來二皮臉就會毫不猶豫地掃十幾發子彈過去,馬上就會變成篩子了。
“喂,你混哪裡的?剛才那傻逼要真是有什麼異能的話,他會那麼容易就被我們弄死?明顯是一個瘋子!”一方的老大終於發話了。
另一方的老大也大聲說:“不錯,一個瘋子的話還能信?明顯是網路小說看多了,得了重度妄想症!靠,老子沒時間陪你們玩!要打要殺,一句話!是硬碰硬,還是暫時罷手,你一句話!你就算有槍,難道我們這麼多人還怕了你不成?”
他說完一揮手,他的小弟們都舉起了手中的刀子,這些刀子要是一齊扔出去的話,估計會砍死一大片,二皮臉肯定也逃不了。
第三方的老大說:“喂,你現在手裡頭有槍,暫時比我們厲害一點,但是你手裡頭人少!再說了,警察局就在這裡,要弄把槍什麼的,那不是分分鐘的事?”
二皮臉顯得也很緊張。畢竟這裡人馬這麼多,雖然分了好幾派,但如果聯合起來的話,他自然也討不了好的。
這時他看向了濛濛。
濛濛擺擺手。
二皮臉端著槍就往前走,旁邊的人都有點躍躍欲試的樣子,只不過誰也不敢先動手。
他來到了濛濛身前十步的樣子,問道:“你看那人到底是不是瘋子?”
濛濛轉身就往警察局大門走去,說:“當然是瘋子。”
二皮臉大聲說:“好,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我就不爭這個了!”這小子竟然直接從我的身旁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