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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這只是一個開頭,或許因為我的怪脾氣,會讓它一直是篇斷手斷腳的創作,回首來看三載的時光,明朗的部分越來越明朗,空白的地方還是空白……重要的是我不喜歡將創作當成“任務”,(但是問世後則例外)
喜歡突然想到什麼就加進去,
喜歡有更新、更好的想法或畫技時,就斗膽把舊作翻案,
喜歡沒頭沒腦的打著七零八落的設定資料再整合起來,
喜歡夜闌人靜的時候放首歌畫幾張稿……
或許這部作品永遠不會有問世的一天,而一直是我硬碟中的一個資料夾,也或許……問世的那天離這篇序寫成的日子又已經很久很久了,不管要經過另一個三年,還是六年,也不管我是學生,還是已經變成社會人士了,我不會忘懷創作時的那股興奮心情,也會一直努力到它完成為止。
最重要的……
我想一直和威因一起冒險……
~後記 假神劍,真世界~
在這部作品完結的今日,我已經是第三度的修改了最初的稿子。想想自己因緣際會的出版了這部作品,以一個大學在學生的身份而言,算是相當幸運的。因為毫無社會經驗的我所從事的第一份工作,與拿到的第一份報酬,竟會是我從小被視為“不切實際”的志業,這種幸福的感覺就像在感情的路上不曾遭受挫折,而與初戀結為連理一般的飄飄然。
由於網路改變了出版業界的運作模式,讓我們能夠直接透過讀者的肯定,以取代出版社的風險評估;加以哈利波特和魔戒的成功,使得“奇幻”的題材開始在大眾文學中受到重視,而成了一門顯學;想當初我只是單純的喜好一個滿天飛龍、交錯著劍與魔法的英雄世界,而想寫一篇充滿了電玩與動漫畫般冒險要素的故事;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愛好的這個類別就叫做“奇幻”,更遑論當初也不曾想過它會有成為出版品的一天,因為在那個時候,世面上的大眾文學根本就不存在這樣的市場。
然而創作的過程總是苦樂參半,當我決定將這篇小說帶到網路上來發表的時刻,手邊其實只完成了第一部。我把一天一回的進度當成了一種挑戰,靈感來的時候,可以足不出戶的坐在螢幕前,一天飆到一萬字上下。然而卻也有窘迫的時刻,生不出好劇情的時候,永遠到不了下一頁的故事,就像打不下的二零三高地,令人心煩意亂;也曾在戰略高手的墮落沙發上泡了四小時,卻一直在看漫畫,最後只寫了三行收場……
我是屬於拼命三郎型的作者,絕對見不得自己的作品在自己眼中不夠好。然而,當它變成了白紙黑字的那一刻,卻像是走到了終點;總是為了無法再改寫的一句話,或是突然想到卻已加不進去的一段精彩情節而懊惱著。經歷了三十二萬字的磨練之後,再回頭來看第一集,心頭又湧上了想要大修第四遍的衝動,不過也只剩下了無能為力的苦笑。從樂觀的角度來看,能夠發現自己過去的缺失,便是有著或多或少的進步;但是從悲觀的角度來看,將未竟全功的作品投入了市場,往往是作者最大的遺憾,那種困擾總讓我很難大方的將自己的書秀給周圍的朋友們看。
雖然很多作者都覺得創作不該違背快樂的初衷,就連我也認為,這部三十多萬字的作品中,我所愛寫的場景可能不到十萬字。然而我抱持著這樣的心情寫故事:
只要有人願意給你掌聲,不管是一個還是一萬個,你就要有“把創作當成責任”的義務。或許這樣“拼命”的態度也獲得了一些垂青,使得這部作品在網上連載的期間受到了不少朋友的鼓勵與好評,後來更成功的付梓成書;在寫作方面的嘗試之外,我也不斷思考著“怎麼樣做一個好作者”──用自己的誠心來推銷這部作品。因此向來被看做有點冷漠的我,也試著學習抱持著熱誠的態度,每天在網站的會客室仔細回答讀友的詢問,偶爾也搞搞笑,讓自己的心也開闊了不少。
話說回來,一部成功的作品,除了營銷上的問題外,最重要的還是在故事的內容上。我想我的故事所展現的原創性,並不是題材上或結構上的,重要的在於它的一些中心思想,並不是受了某某名作的感動,而想寫出同型別、同感覺的故事。它的取材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我”,全世界只存在一份的基因組合……這部小說,是內向的我十幾年來的內心世界幻化而成的。因此在這篇後記中,我決定來篇“解經”,詳細的剖析出我在故事中披露的自身:
記得有回上歷史課的時候,老師提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