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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局裡果然針對這次12。12殺人案的快速偵破,要給相關人員報功,自然我和趙志剛成為了主要物件。但是,老趙卻說他年歲已大,沒有什麼政治前途了,功不功的對他來說無所謂,非要把這個名額讓給我。我也謙讓著說,自己還年輕,機會多的是,還是把這個機會讓給老同志吧!沒有辦法,最後在請示局黨委的前提下,政治處決定把這個功授給我。當這個含滿了我一腔淚水的三等功正式報批下來的那天,我拿著相關的獎章和證書,一點興奮的感覺都沒有。我知道這個三等功我付出的代價太大,它是用我兒子的生命換來的,但是這殘酷的現實,卻沒有人知道。是的,我沒有把痛失愛子的事情,對單位的任何一個領導同事說。我是這樣想的,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說了又有什麼用呢?況且,誰讓咱傻了吧唧地選擇了警察這個職業呢?只是當我一個人靜下心來的時候,我總是胡思亂想,覺得一切似乎都是天定,如果說那天鄭學會的生命最終在我的手裡終結,那麼是不是老天同時也在懲罰我,讓我兒子的生命也在那時瞬間消逝?
聖經上說,有些人死後註定了會升入天堂,有些人卻要下到地獄,如果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