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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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熟悉,後來還是那年夏天赫連風華去嶺南的時候提醒了她,只是那個時候她還在嶺南為了豬油果等事忙碌,再加上遠在嶺南也顧不上此事。
再來赫連風華那個時候也是剛到軍營半年多,又不再河西村,也不好讓赫連風華幫忙處理此事。後來雖然她和赫連風華都有時間處理這些事了,可她又覺得這種事情還是等到她站到一定位置的時候再來狠狠的把人踩在腳下,那樣感覺才叫爽,因而才放任秦理正一家平安生活到現在。
另外秦理正犯了這樣的罪卻能在村子裡逍遙這麼久,也是村裡人都是沒怎麼讀過書的,對朝廷的律法並不是很清楚。估計如果她今天不說出這些,這秦理正說不得能活到壽終正寢呢。
其實這些個罪責,秦理正自己是很清楚的,他作為理正自然讀書識字的,對於律法也是瞭解一些。所以每當靜瑤說出一條,秦理正就覺得自己的心沉了點,當靜瑤說出最後一條時,秦理正直接就軟在了地上。
而秦家的小兒子雖然對其他的罪名不太理解,也不知道會是個什麼懲罰,但是有一點他是清楚的,就是那強娶以及打死了人的事件這可是他弄起來的。俗話說殺人償命,死了人他可是跑不掉的。不過也不一定,那天出事的時候可沒有外人在場,都是他們秦家的人,既然這樣他才不會認罪呢。
“馬家大叔不是我們家打死的,我們才沒有失手,是他自己踩了石頭摔死的。說我們打死了他,誰看見了,有證據麼?難不成就因為你們是官,就能胡亂給百姓判刑麼?我不服!”
秦家小兒子幾句話倒是吼的有理有據,讓靜瑤忍不住都讚賞了一下,沒想到這秦家小兒子遇上事還有幾分頭腦呢。不過今天可不是他能逃脫的了的。
“馬家大叔好好的人去你家,卻是橫著從你家抬出來的,那麼同樣的你又有什麼證據證明你們是無辜的呢?”不給秦家小兒子繼續說的機會道,“證據什麼的都不是事。就算你拿出證據證明馬大叔不是你家害的又怎麼樣呢?不要妄想著掙扎逃脫了,記住你們所犯的所有罪名都不及你爹最後一條所犯的罪,那一條可是當初村裡人都知曉的事情。本郡主都不用多去調查,隨隨便便從村裡拉幾個人來都是證人。哦,對了說了這麼多,估計你還不知道你爹那失職逃跑之罪會有什麼懲罰呢吧?洪大人還要勞煩你來解釋一番呢。”
在那林縣丞認罪之時,花一就從裡屋給靜瑤找了把椅子出來。此時她說話的腔調悠閒緩慢,仰靠在椅子上倒顯得越發慵懶,氣勢也十足。再加上身後的那些丫鬟護衛,越發的排場。
這讓洪大人看在眼裡,不得不感嘆,能從嶺南地方出來,還能憑藉一己之力走到今天這地步的到底不是一般人啊。這樣的人他可絕對不能得罪的,誰知道以後會不會走的更遠呢?
略微收斂了心神,洪大人朗聲道,“下官遵命!”洪大人對著靜瑤拱了拱手。轉身對著秦理正等人道,“本朝律法,不問品級食君俸祿者皆遵此律,大難之時棄民而逃者有罪,罪分天災與**,天災如瘟疫之時棄百姓不顧而逃它城者,再如地動之後不安置災民而遠離災區者,水澇災害來臨遠觀者等,**如敵軍攻城叛逃者,匪患橫行之時不組織民眾抵禦防禦者等。”
頓了頓洪大人接著又道,“此等幾大罪責,處罰均已治下災難損傷人數來定罪,受災人數超過百人主犯定罪流放,受災人數超過千人主犯砍頭問斬,受災人數超過萬人,主犯處以絞刑,三族流放,受災人數超過十萬以上,主犯以及三族男丁問斬,九族流放!”
洪大人說的話不僅不慢,有條有紊,基本上該知道的都知道了,該清楚的也都清楚了。院子裡的秦家幾個人聽完洪大人的話可是眾人反應不一,那秦理正直接就眼睛一閉倒在地上,秦家小兒子尿了褲子,那秦老婆子眼珠子泛白人也精縮著那樣子像是要中風。
“林縣丞說來你倒是好命,納的只是一個妾,妾的孃家不是親戚,雖說這稱呼上秦家老婆子是你嶽祖母,可認真說來到底什麼都不是。看來你倒是逃過一劫了。”
此時林縣丞聽完洪大人的話,又聽完靜瑤的話,那心裡就和浪打浪一樣,一浪高一浪低。這會他是真的慶幸自己只是納了個妾,這要是妻恐怕就要受牽連了。
要知道當年水患一事村裡其實也就幾百人,秦理正的罪責不過就是本人流放。可是因為當年水患太大,受災人數幾十萬,讓當朝皇帝極為震怒,只要是在此次災難中提前逃跑的全部都是九族處罰。
第三百一十七章 懲罰二
皇帝的理由就是既然能逃跑,說明你已經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