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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人知道,我去上課去聽別人演講比自己講的還多。原因很簡單,世界上的學問太大太大了,我需要常去吸收別人的經驗以充實自己,所謂“臺上三分鐘,臺下三年功。”
就以演講來說,從自己講和聽別人講的經驗裡,我覺得一場好演講最少應具備下列3個 條件:
①既是演講就是講給別人聽的,理應聽眾優先。換言之,應該是聽眾想聽什麼,就講什麼,而不是我說什麼,聽眾就得聽什麼。
②當聽眾不喜歡,或沒辦法吸收的時候,應適時調整表達方式或內容,以引起聽眾的共鳴與互動。
③以實務或例項搭配講解,更能讓聽眾明白你的理論,收到最好的效果。
然而,我常在一些演講場合上看到,臺上口沫橫飛,臺下卻呼呼大睡,聽與講雙方像兩條互不搭軋的平行線,永遠沒有交集!這個的演講,對雙方而言,又有什麼意義?
從一較大的角度來看,演講也是一種銷售行為,一個成功的銷售,不是光介紹產品而已,而是要讓人家接受才算成功。就商業的布點來看,能被大多數人所接受的產品,才是真正的好產品,才是真正成功的銷售。高明的行銷,絕沒有所謂曲高和寡這回事。
所以,筆者認為,買賣過程中,最重要的一點是針對客戶需求做行銷,而行銷時的談判則必須針對人性的心理的微妙處下手才行。
相對於一般日常消費而言,不論大小,所有房地產的買賣都是大金額的談判。
在大金額的談判裡,牽的範圍就廣了,除了專業技術之外,經濟實力、面子問題,心理感受……都是主導談判成功與否的重要原因。
比如說,中國人有個特殊的消費心理:
“大爺有錢不怕買不到好東西!”
“有錢的人就是大爺,不必花錢還受氣!”
這些微妙的消費心理,有時往往是主導談判的重要關鍵,只要稍有疏忽,就會讓行銷者敗得莫名其妙。
看看下面的例子:
例:有一次,一位專做買斷的投資客想參觀一棟價值1250萬的中古屋。
電話聯絡時,投資客就先表明買房子的用途,並宣告:
“能讓價才去看,否則大家省省事。”
由於業主急於求現,行銷便宣稱價錢好商量,但一切都得等到看這談,否則不就白搭了嗎?由於言之有理,於是兩人約好現場見。
到了現場,投資客仔細看過房子,拿起計算機東按西敲了老半天,開了一個比行銷預計要低很多的價格:
“875萬!”
由於價格實在差太多,而這種高價屋又不是很容易找到買主,有價總比沒價好,行銷心理雖然不滿,也只有勉力應戰,然而拉價拉了半天,投資客絲毫不為所動,只是累描淡寫的表示:
“我買房子是為了賺錢,不是要住,沒有利潤就不值得買,我之所以開這樣的價格自有我的打算,我是不可能幹賠錢買賣的!”
雙方廝殺了老半天,最後投資客勉強加價萬。行銷眼見自己磨了半天嘴皮,對方還這麼不近人情,而價格離屋主的委託價又有這麼一大段距離,心裡越想越不是味道,於是言語中就逐漸出現了一些情緒性的字眼:
“哪有人這樣出價的!”
“錢哪有那麼好賺!”
“投資客都是吸血鬼!”
“非要把別人殺到見骨才肯罷休!”
……
事實上,如果換個角度來看,投資客的辛酸與風險,恐怕不是一般人所能體會的。尤其行情不好的時候,錢砸下去,不見得穩賺,只要一次不慎,往往血本無歸!
不過,這位投資客久經陣仗,心裡雖不舒服,但並未發作,還是很平靜的對行銷說:
“做房地產投資有極大的成本限制與風險壓力,我也不便多說,至於能不能賣,請你們自己決定好了!”
說完,不再理會行銷就自顧自的走了。
行銷無奈!只好回頭找業主“議價”。
這期間他也數度聯絡投資客,希望能加價,但投資客依然表示,受制於成本與風險,沒有加價空間,行銷眼見自己成了夾心餅乾,兩面不討好,忍不住又有意無意的埋怨……
最後,投資客終於按捺不住了!
“要賣不賣隨便你!錢的確沒那麼好賺,我把它買下來,是賺是賠還不知道,但我會對自己負全責,你少跟我來什麼殺到骨頭、吸血鬼……這一套!”
說完,怒衝衝地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