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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性病(四)
黃克武在他1988年的一項研究中發現,從1912年到1926年,醫藥廣告佔了《申報》全部廣告篇幅的三分之一以上。而有關西醫醫院和診所以及傳統中醫醫院的廣告中,花柳病被置於非常顯著的位置。兜售具體藥物的廣告也很常見。黃指出,由於性病是一大禁忌,日常談話中多不涉及,因此自行透過商業途徑購藥,透過郵政渠道隱名投遞者非常普遍。正如醫學雜誌上的文章一樣,許多廣告也都提到這些疾病是因宿娼嫖妓而染。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廣告往往用一種哀慼的口吻寫成,某人初來上海,因一時失控,去了一趟妓院,回到家中發現自己已經染病。在1931年的一本導遊冊子上,印有要你當心賣野藥的江湖郎中、切莫上當的警告,在這樣的大標題之下,它又生怕你不糊塗地補充說,不僅嫖妓會染病,睡陌生人的床,坐在不熟悉人的板凳上,使用公共的毛巾洗浴用具,剃頭後不用藥水肥皂洗頭,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與染病者合用一個馬桶或合居一室等,都會感染上花柳病。這些警告使得城市的讀者大眾對性病癒發增加了一種恐懼心理。 這些告示和秘藥在新醫學興起之後受到激烈的抨擊。正如弗蘭克·狄科特所指出的: 醫界人士以公共健康和國力之衛士的姿態,大聲疾呼個人自律和以提供醫學諮詢的方式加大國家干預的力度。性既是醫學領域,又是一個文化領域,具有現代意識的精英應駕御引導之,以期在民國初期實現一種全面的社會提升和專業化。 然而在20年代的上海,醫生與國家權威之間,並不是一種簡單聯手的關係。醫生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中忌諱政府的干預。1920年,公共租界的行政當局實行頒發執照,後又禁娼,結果鎩羽而歸,上海醫學學會於是提出應把性病主要當作一個公共衛生問題,而不要當作一個道德問題來處理。學會成員雖然並不主張對賣淫業採取頒發執照的辦法,但他們卻也沒有走到要求警方實施禁娼的地步。他們主張的,是在公共衛生署之下設立一個性病科來對診所實行監管,訓練一些女性監管人員,並向從事預防和救援工作的單位提供幫助。這樣安排就能夠“使正規警察從他們所不願意做的維持風化的工作中脫身出來,而他們所處的這個非常世界化的都市環境對這些道德理想根本就沒有多少同情和好感”。 最重要的是,上海醫學學會的醫生們233一心要在性病控制問題上確定醫學的權威。這不僅意味著要對那些“藥師”、“江湖郎中”的秘藥偏方實行取締,而且政府官員也應該停止干預:“在疾病防治問題上應該由醫學專業人士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士來負責。”總之,醫生們提出,現在是把公共健康問題與道德問題分開的時候了,應該把疾病重新界定為最好由他們這些專業人士來處理的問題。 但是,醫生中的這種專業性的共識,卻因外國醫生與中國醫生之間微妙的緊張關係而出現了裂痕。這種緊張關係從雙方對中國性病史的隱秘的意見分歧上表現出來。粗略地說,外國醫生認為中國應對其性病的流行負責,而中國醫生則指責是由於外國人的進入而造成的。例如,1918年《中華醫學雜誌》上的一篇社評就推斷說,中國古代即存在梅毒,因為娼妓現象那時候就有——總之,花柳病是中國人自己不檢點這一本土缺陷的產物(即便西方人在這方面有同樣的不檢點)。另一些外國作者則聯絡到他們自己的時代,說“相當多的人……結婚以後仍光顧妓院”,這本身就很能說明當下的“道德狀況”。北京一名叫弗朗西絲·希思的醫生於1925年對於淫業在中國家庭習俗中的重要作用作了較為詳盡的評述。她寫道,“對性慾的讚頌,淫業的合法化,納妾以及使喚奴婢奴僕等,所有這些都是祖先崇拜的符合邏輯的最終產物,儘管這裡面還有愚昧和貧窮的原因。”按她的說法,由於普遍要求生兒子以傳宗接代,這就造成了早婚習俗,造成了對於性的極大關注,於是男人們發現一個女性性夥伴不夠。男人經常去找妓女,造成了性病的流行,而這反過來又影響到家庭的繁衍,因為淋病而導致不孕,而梅毒則造成“習慣性流產,或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後代”。希思說,在幾年沒有男孩出生的情況下,丈夫就會納妾,這樣反覆地迴圈下去。賣淫,性病,婦女的低賤化,以及性氾濫等加在一起,這對於那些被圍困在海外的歐美人來說,就構成了一道異域風味的毒餐。 相比之下,中國醫生在《中華醫學雜誌》上討論性病史,則體現了不同議項的混合。一方面,他們很想展示,中國的傳統醫學中早就包含著有關這些疾病的知識。一位作者稱,他在公元前2736年據說是黃帝時期的一份材料中,發現了有關淋病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