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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不叫林雙同款,叫的是“保齡之神同款”
今天知道林雙的名字後,全都改名了。
可見這人的號召力!
他那一身平平無奇的玩意都有人買,上哪說理去,就是因為人又紅又帥。
當然這都是侵權的,只要新麗菲一個通知,
“植入的思路是這樣的”
方案裡頭,所有要植入的廣告都代表著一個小劇情,然後會有專門人來提示林雙要進行哪一項。
比如桌上會擺一些飲料,在採訪當中,林雙會“口渴”,然後拿起一個,問記者要不要來一瓶,記者說自己擰不開。
林雙笑著幫她擰,然後倒進杯子空氣中有淡淡的酸臭味。
“記者不用出鏡,代表著廣大消費者。”
“女友粉?”
“也可能是媽媽粉,主要還是女友粉,看到這個時就會想馬上下單,網站是提供下單連結的。”
“非常好!”
林雙看著那個飲料的品牌,這個他也喝過,不難喝,現在的飲料都是經過精心調味的。
網路廣告的方便在於,網購的便捷性,這不像是你看電視,只是有個印象或是還要打電話什麼的。
“還有就是在球道上擺一堆飲料,然後您一個球過去,看能弄倒多少,這些就可以給現場的朋友,同時還在網路上同步發出多少數量的購物紅包。”
“所有的植入廣告,都是以保底加上銷量提成的方式。”
“這個可以,至少也知道我能帶多少貨。”
吃的用的大抵如此,透過記者來採訪,看林雙的居家環境,然後坐車去到現場,這裡頭能被放到正片裡的,全都是植入品牌。
“除了這些錢,他們還會提供一些商品給您用。”
“包括汽車?”
“對,這些林先生可以提要求,這樣我們就可以轉告他們。”
林雙笑了:“這裡哪家有保姆車?”
“這幾家都有。”
“我有一個想法。”
林雙拿出高階表情管理,“既然這是拍電影不是代言,也就是說,不用個人表示出對商品的傾向性。”
“對,也就是你不用說我喜歡這個,因為其實大家也知道,明星就算拍了廣告也不一定會去用。”
林昭笑道:“就是你拍了一堆的情景廣告,然後做到一起。以後還可以被分解出來他們自己拿去用。”
西體沒有廣告版權,他們只在當中得到部分收益。品牌方有一半版權,使用範圍必須得到新麗菲工作室的同意,不是說拍了之後可以隨意剪輯到處投放。
這些網站,大家都傾向於目前已經在上市的,可以直接拉動股價。
這是對方思維,反過來,他們應該也會更賣力地進行營銷。
這些影片網站的電商邏輯和傳統供應鏈產品電商是完全不同的。
後者重視商品的包裝,而影片站重視需求場景。
但無論什麼內容什麼形式,努力方向都是賣更多東西。
…
看著一張張西體拿出來的劇情創意,只能說西體也是拼了。
“本來我們想說拿著人家原本的廣告創意,把人物用你來代替,但是林經理認為,還是自己想比較好,省得法律上有糾紛,她還提供了很多內容。”
李鳳琴可不敢居功,這正主還在這。
林雙看林昭,這個她沒說。
看來在自己泡大澡的時候,人家做了大量工作。
不過,這有道理。
廣告創意也是智慧財產權內容,如果說現想,就可能跟別人家的撞車,還可能想不好。
雖然說借用原本的,給這個商品拍廣告,版權歸屬不會有問題,創意不用費腦子,就好像是網路惡搞一樣,這適合普通人,不適合林雙。
因為林雙代表國家形象,身上再背上什麼“沒創意”“只會山寨”的標籤,誰管你創意是不是原廠出品的?
創意不重要,畢竟觀眾們不是想看廣告,而是想看林雙。
這也就是為什麼林雙可以佔這些東西的一半版權,另一半屬於廠家,攝製組也很多,有的是專門為那些廠家服務的。
並不是什麼都由一個大組來拍攝。
“因為林先生您會空中接保齡球,所以在這些裡頭我們也用到了您接東西”
韓倩看向林雙,她不知道林雙那個是不是真功夫。
李鳳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