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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搏鬥之中,得到了江大元的讚賞之後,他剎那間福至心靈,竟是想通了這個道理。
就好像是一層窗戶紙被捅破了,他的世界陡然變得明亮起來。
大翅角魔發出憤怒的吼聲,但是在李淳的劍光封鎖之下,它無法展開雙翅,原本靈活迅捷的攻擊變得有些滯澀,短短几分鐘的時間,身上就留下了好幾處劍痕!
並無鮮血——大翅角魔這種天魔計程車兵與一般魔化的獸類不同,體內並無血液,而是充斥著一種綠sè膠狀的粘液,根據研究表明,它體內的構造也與一般的生物完全不同,只有一顆魔核供應能量,源源不斷地將體內粘液送到身體各處,起到心臟的作用。
“嗯……”
江大元瞧了瞧那大翅角魔的傷口,嘴角微微一撇。
“看走眼了,想不到還是個進化種……”
在傷口滲出的綠sè粘液之中,居然帶著一絲淡金sè,這是存活了許久,又殺戮不少的大翅角魔才會出現的進化跡象。
它們與一般的大翅角魔相比,更強壯,更兇猛——更可怕的是,在它們受傷的時候,能夠迸發出更強的力量!
“這是進化的大翅角魔,實力要比你還強一點,李小子你要多堅持一會兒,實在撐不住的時候,咱們會來救你的!”
江大元大笑一聲,大呼小叫!
李淳的瞳孔陡然收縮——他正沉浸在突破劍法桎梏的爽快之中,連續傷到那大翅角魔之後,他也覺得有些不對,彷彿這傢伙的力量不但沒有因為受傷而削弱,反而是變得更強了些。
想不到是進化種!
李淳心中暗罵一聲,“見鬼,你們知道是進化種,還不趕緊上來幫忙?”
《荒野生存指南》裡面可說了,進化的大翅角魔越戰越勇,受傷越重,越能發揮出匪夷所思的能力,說不定一下子就擰掉了對手的腦袋!
——到時候可是連救都救不回來。
就算江大元是四星獵人,也不可能有那麼快的反應吧?
李淳眼角餘光瞥到江大元不但自己不上來幫忙,還伸出手臂攔住了急急忙忙想要上前的小丫頭吉祥,更是氣得七竅生煙。
“本來想抱大腿,沒想到遇到個愣頭青……”
他哀嘆著揮劍,只能更加謹慎,不再輕易擊傷大翅角魔,反而是尋找著一擊必殺的機會。
“李……李大哥好厲害,居然能對……對付進化的大翅角魔!”
“那是當然,不然怎麼能當我信隱君的大哥,他的劍法別出機杼,我就服他一個人!”
“大哥加油!”
聽著範東流和信隱君羨慕而崇拜的歡呼,而元信更是一點兒也沒關注戰況,只顧專心地清理衣服下襬上的一小塊汙漬,李淳直翻白眼——別人的隊伍靠不住,自己的隊伍更是靠不住!
“終究,還是隻能靠自己!”
他深深吸氣,排除一切的雜念,眼中只見那大翅角魔的尖牙和利爪!
“我是註定要成為劍聖的男人,區區一個進化種,又怎麼能夠阻攔我!”
他咬緊了牙關,劍招越發的綿密和緊湊。
“他的進步,真是用肉眼都能看得出來啊……”
江大元嘆了口氣,欣慰地點了點頭。
在同一場戰鬥之中,這小子的戰鬥意念和感悟,竟然能夠判若兩人,連續提升了兩次——這種人,或許是天生的獵人。
不……獵人遠不能侷限他。
這是天生的武者,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戰鬥而生!
越緊迫的戰鬥,越強的對手,就越能激發他們的潛能,綻放出平時所完全不見的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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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普通人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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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是個普通人。
從他地球上的平凡生活就可以驗證。他從來沒有做過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平靜地走完了一生,就如同海面上轉瞬即滅的一朵小浪花。
除了少數幾個略微走得近些的朋友,不會有人記起他的存在——就算是他們,大約也不過信口提上一句之後,就將他的名字永遠放下。
——這也是為什麼李淳在穿越之後,能夠如此適應,沒有任何羈絆的原因。
他就是一個普通人。
只不過是走了狗屎運,得到了劍聖的傳承。
就是這一點契機,點燃了他心中的火。
誰說普通人不能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