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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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在獄中狂施暴行的許顯純,終於嚐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著他的,是最後的一刀。
什麼樣的屠夫,最終也只是懦夫。
如許顯純等人,都是欽定名單要死的,而那些沒死的,似乎還不如死了的好。
比如閹黨骨幹,太僕寺少卿曹欽程,好不容易撿了條命,回家養老,結果所到之處,都是口水(民爭唾其面),實在呆不下去,跑到異地他鄉買了個房子住,結果被人打聽出來,又是一頓猛打,趕走了。
還有老牌閹黨顧秉謙,家鄉人對他的感情可謂深厚,魏忠賢剛倒臺,人民群眾就衝進家門,燒光了他家,顧秉謙跑到外地,沒人肯接待他,最後在唾罵聲中死去。
而那些名單上沒有,卻又應該死的,也沒有逃過去。比如黃宗羲,他痛毆許顯純後,又派人找到了當年殺死他父親的兩個看守,把他們幹掉了。
大明是法制社會,但凡幹掉某人,要麼有司法部門批准,要麼償命,但黃宗羲自己找人幹了這倆看守,似乎也沒人管,真是沒王法了。
黃宗羲這麼一鬧,接下來就熱鬧了,所謂“六君子”、“七君子”,都是有兒子的。
先是魏大中的兒子魏學濂上書,要為父親魏大中伸冤,然後是楊漣的兒子楊之易上書,為父親楊漣伸冤,幾天後,周順昌的兒子周茂蘭又上書,為父親周順昌伸冤。
順便說一句,以上這幾位的上書,所用的並非筆墨,而是一種特別的材料——血。
這也是有講究的,自古以來,但凡奇冤都寫血書,不用似乎不夠分量。
但崇禎同志就不幹了,拿上來都是血跡斑斑的東西,實在有點發怵,隨即下令:你們的冤情我都知道,但上奏的文書是用墨寫的,用血寫不和規範,今後嚴禁再寫血書。
但他還是講道理的,崇禎二年(1629)九月,他下令,為殉難的東林黨人恢復名譽,追授官職,並加封諡號。
楊漣得到的諡號,是忠烈,以此二字,足以慨其一生。
至此,為禍七年之久的閹黨之亂終於落下帷幕,大明有史以來最強大,最邪惡的勢力就此倒臺。縱使它曾驕橫一時,縱使它曾不可一世。
遲來的正義依然是正義。
在這個世界上,所謂神靈、天命,對魏忠賢而言,都是放屁,在他的身上,只有一樣東西——迷信。
不通道德,不信仁義,不信報應,不信邪不勝正。
迷信自己,迷信力量,迷信權威,迷信可以為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