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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曉當時就躲在席凌恆教授的辦公室門外,聽見他這樣的回答時感動得熱淚盈眶,猛然間覺得,其實這窮小子是非常不錯的,做她的男人完全合格。那天,席凌恆從教授辦公室出來,逮住了躲在外邊還沒有跑掉的她,即刻拉了她的手,跑向球場,而球場上此時很多人正在打球。露天乒乓球場就在籃球場和足球場的中間,他一腳跨上一張乒乓球桌,再用手把她給拉上去,用手臂摟緊她的腰,向眾人大聲的宣佈;“從今天開始,黑妞方曉就是我的女朋友,誰再敢去騷擾她糾纏她,就是跟我席凌恆過不去!”那一刻,籃球場和足球場都安靜下來,眾人在稍微驚愕片刻後響起熱烈般的掌聲,而她則被席凌恆摟得緊緊的,臉在瞬間漲的通紅。後來,珍妮和露絲都問她,你覺得跟著席凌恆那樣的窮小子會幸福嗎?亦或是,你覺得他以後會給你帶來幸福嗎?她總是微笑著回答,“我相信我們會幸福的,因為真正的幸福和金錢的關係不大,最重要的是兩個人是否心意相通,是否把彼此都放在自己的心裡。”她相信她和席凌恆會幸福,她也相信席凌恆會帶給她幸福,所以,自從席凌恆公開宣佈她是他的女朋友後,他們倆就開始正大光明的走在一起了。當然她還是在學校住宿舍,不過每天下課後,她會陪席凌恆去上班,而席凌恆新找到的工作是在一家餐廳當服務員,做的是傳菜員。 專門留給她的而她則去餐廳做接待員,也就是客人來了幫忙擺茶水幫忙寫單之類的事情,倆人一起去上班,下班後又一起坐他那輛破腳踏車回來。餐館生意不錯,每天晚上九點才下班,而他們離開餐館時一般都是九點半了,於是他們倆就共同騎著那輛破腳踏車一起朝他那小小的公寓駛去。是冬天,晚上的風大,她總是在後面摟抱著他的勁腰,而他則一邊踩腳踏車一邊唱著荒腔版的《我想去桂林》:“我要賺大錢啊我要賺大錢,等我有了錢的時候我就娶方曉!”她就在後面笑得咯咯的,把臉貼在他的背上,輕聲的對他道:“別唱了,你家公寓裡的臭襪子還沒洗呢,臭死了。”“那不是留給你的嗎?”他一點慚愧心都沒有,振振有詞的道:“你以為是個人都能幫我洗臭襪子嗎?”她當即笑著用手捶他的背,罵他:“見過臉皮厚的,沒見過比你臉皮更厚的,誰願意幫你洗臭襪子?”“那你願意幫我洗哪裡?”他在公寓前停下腳踏車,然後把嘴湊到她耳邊戲謔的道:“要不,今晚我們倆把飯給煮熟了,我讓你幫我洗那個地方?”她當即氣得狠狠的踢他一腳,憤憤的丟下一句:“做夢啊!”罵完這句,她即刻朝他樓上的公寓走去,而他在後面鎖腳踏車,笑得哈哈哈的,貌似心情非常的好。這樣的日子看似很平淡但也非常的歡樂,方曉漸漸的不給珍妮和露絲教漢語了,而是天天跟著席凌恆在一起,倆人跟塊口香糖似的,除了上課和睡覺,其它時間幾乎都黏糊在一起。那時,席凌恆最常對她說的一句話就是:“方曉,等我們領了工資,我就送你一件禮物。”而他們領工資剛好是聖誕節前兩天,於是,在平安夜這晚,席凌恆就特神秘的說要送件禮物給她,讓她猜他給她準備了什麼樣的禮物。她當然猜不到,不過想著最近一個月他們晚上都在那家餐館上班,而白天週一至週五還要上課,只有週六和週日的白天,他們倆會踩了腳踏車去附近轉轉。“是一雙筷子。”她試探著的開口。他忍不住笑出聲來,把一塊肉夾到她碗裡,“我們不是已經有筷子用了麼?”對,她想起來了,這地方吃飯都是用刀叉的,他的公寓裡也一樣,某天她突發奇想要吃筷子,倆人便去了附近的店裡尋找,居然還沒找到。最終去買了幾串大大的土耳其烤肉,那串烤肉的竹棍很粗,於是席凌恆把那竹棍用水果刀削了削了,便做了兩雙筷子。“是一個髮卡?”她再次試探著的開口。他白了她一眼:“你不是有髮卡用麼?何況,你的頭髮自然的散著不是更好看?要什麼髮卡?”於是,她便猜測不出來了,因為他好窮,窮脾氣又還臭,堅決不要她給的錢,每次一起出去玩什麼的,都不讓她付費,硬是要他自己來,死要面子活受罪。 記憶中的項鍊“我是你的男人,賺錢給你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是他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所以,她和他戀愛後,不僅沒能減輕他的負擔,反而在無形中加重了他的生活負擔,於是她就越發的過不去,便去和他一起上班。可她是富家小姐,在家以前不僅沒做工事,而且家裡還有傭人,所以剛去餐館上班時,不僅不能賺到錢,還因為把茶水灑客人衣服上,因為收拾碗筷時摔爛盤子,因為走路時撞倒傳菜員手裡的托盤等。總之,一個月下來,他倒是領了點工資,而她也領了點,只不過扣除那些後,居然只剩下九十九塊錢了。所以,她對他的禮物不敢往奢侈裡想,怎麼著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