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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子,我這還有冰棒,你吃不吃?”
駱聞舟擺擺手:“喝了一肚子氣,吃不動了,我在您這歇會。”
報亭主人說了聲“行”,又搬了一把長腿的塑膠凳給他:“坐著吧,大熱天的,都不容易——你是幹什麼工作的?”
駱聞舟把汽水瓶子放在膝蓋上,輕輕地晃了兩下:“我是警察。”
書報亭主人一條腿跨在報亭那小小的門檻上,聽了“警察”倆字,他整個人都僵住了,好一會才回過頭來,摘下老花鏡摺好,嘴角微微顫抖著,壓低聲音說:“我已經辦過‘撤管’,政府也批准了。”
“我知道,”駱聞舟說,“郭叔,我沒別的意思,就想跟您聊聊二十年前菲菲的案子。”
書報亭主人正是郭恆。
郭恆殺了吳廣川,隨即因故意殺人罪入獄,後經減刑,在兩年前刑滿釋放,工作自然是丟了,二十年過去,物不是、人也非,父母親人們走得走、沒得沒,妻子也早在他動手殺人前就已經和他離婚,他無親無故、孑然一身,回到了已經面目全非的蓮花山……區,做些小生意維持生計。
“沒什麼好聊的,”郭恆的臉色沉了下來,“人都死了二十多年了,害了她的兇手是我親自送上路的,我判也判了,牢也坐了,就這些,你還想知道什麼?”
駱聞舟試著放柔了聲音:“是這樣,您看我也不是閒得沒事特意過來揭您的傷疤,我們現在遇到一起案子,也是小女孩失蹤,有證據表明可能跟當年的事有牽扯……”
郭恆冷冷地問:“什麼牽扯?”
“女孩,十一歲,失蹤的時候穿著碎花連衣裙,失蹤後第三天,嫌犯給女孩父母寄了一段錄音,裡面除了女孩哭喊,還有一段雜音,像是有人晃著一個裝有小鈴鐺的鐵盒。”駱聞舟知道對方滿心戒備,因此儘可能真誠地直視著郭恆的眼睛,剔除了所有不相干的描述,用最短的話把事說明白了,“經歷過當年那起案子的老前輩說,這情況和菲菲遇害的時候一模一樣,所以我想問一問您……”
他的話還沒說完,郭恆就陰陽怪氣地打斷了他:“是審一審我吧?兇手死了,記得這事的就剩下警察和我,當然,有什麼壞事不可能是警察干的,那隻能是我這個有前科的了。”
“不光是您,經手過那案子的警察我已經走訪完一遍了,”駱聞舟說,“沒有懷疑什麼,只是想詳細瞭解一下當時的……”
郭恆的情緒突然毫無預兆地爆發起來,衝駱聞舟嘶聲咆哮:“我當年四處找人說這案子,你們沒人聽,沒有人想了解,現在我人也捅了、牢也坐了,你們又找上門來了!我女兒死了二十多年了,我不想提她,不想提她!你們早他媽幹什麼去了!”
駱聞舟張了張嘴,把差點脫口而出的辯解嚥了下去,隨後聲氣低沉地說:“對不起。”
“你走吧,走!滾!”郭恆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把他往外推去,“我沒什麼好說的,你們要覺得我可疑,儘管來抓,反正我一回生兩回熟,其他的無可奉告。下回來之前記著亮一下證件,要早知道你是警察,我連唾沫星子都不賣給你。”
駱聞舟:“郭叔……”
郭恆雙目赤紅,額角青筋暴跳:“滾!”
駱聞舟的性情實在不能算溫和,然而他此時有天大的脾氣也發不出來。
當頭的烈日劈頭蓋臉地朝他噴出火來,他閉了嘴,用舌尖把自己滿口的牙從頭到尾數了一遍,然後低頭摸出錢夾,開啟裡面夾著的一張照片,遞到郭恆面前。
“這孩子叫曲桐,”駱聞舟說,“開學要上六年級,學習很好,提前一年參加了十六中的招生夏令營,平時特別懂事,一直是中隊長,現在已經是她失蹤的第五天了。郭叔,五天是什麼概念?我聽說您當年鑽研過很多兒童綁架案的案例,那您應該明白,這孩子找回來的機會已經很渺茫了。”
郭恆的目光緩緩落在了曲桐的照片上。
兩個男人隔著二十年,在盛夏的街頭對峙而立,不知過了多久,郭恆劇烈起伏的胸口漸漸平息下來。
“可是一天不見著屍體,我們就一天不能放棄,”駱聞舟說,“當年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孩子太可憐了,我們不能讓郭菲的事再發生一次。可是現在實在沒有別的線索,只能求您幫忙,難道也要等這個王八蛋做完七起案子,留下痕跡才算完嗎?”
郭恆神色微變。
照片上的女孩歪著頭衝他笑,露出一顆有點歪的虎牙。不知是巧合還是什麼,仔細看,曲桐和當年的郭菲,輪廓居然有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