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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昨天晚上到公安局去的那個人。”
費渡:“劉律師。”
“對,律師,他說那個劉律師手上有兇手殺人的證據,因為實在良心不安,偷偷去公安局舉報,可有證據也沒用,那兇手是個大人物,警察不敢管,我兒肯定是要白死的……我急了,問他那怎麼辦。他說,這個社會,想伸冤,就得能豁出去——”
接到郎喬電話的時候,陶然正充當司機,帶著輕傷不下火線的駱隊前往燕西政法。
“我找人查了查,趙浩昌剛畢業的時候,沒錢租房子,在花市西區住過大半年,這應該能解釋他為什麼會熟悉西區地形。另外我和劉律師確認過,劉律師說,趙確實很關心張東來的案子,張東來沒放出來的時候,他比張婷關心得還詳細。”郎喬喘了口氣,又說,“而且劉律師很肯定地說,領帶的事關乎他的職業生涯,除了警方,他連自己老婆都沒透露出一個字,趙浩昌絕對不可能知道。”
車載電話是擴音,駱聞舟在旁邊打斷她:“他可以狡辯說權貴都這樣,或者乾脆說是他編出來騙王秀娟的,‘豁出去’也不一定是讓她自殺,只是讓她到大庭廣眾之下喊冤——太模稜兩可了,有更硬的嗎?”
“還沒有,不過他家當年的事也很蹊蹺,這事要是落在一個普通的村民頭上,最後不了了之,我信,可是趙浩昌當時已經工作了,他會善罷甘休嗎?我看他玩操控輿論的那一套挺溜的。”
“速度打個報告,走手續,從他們鎮上派出所調取當年趙家案的留檔。”駱聞舟想了想,“他給何忠義買的那部手機能追蹤嗎?”
郎喬嘆了口氣:“走私的水貨,追不到。”
駱聞舟:“那當時的十萬塊錢呢?”
郎喬旁邊有個聲音慢悠悠地□□來:“在一些比較錯綜複雜的併購專案裡,‘靠譜的’法律顧問經常會有灰色收入,有時候可能就是簡單粗暴的現金,你查不到的。”
駱聞舟:“……”
明明是很客觀的一句話,從某個人嘴裡說出來怎麼就那麼像挑釁?
駱聞舟:“那費總有什麼高見?”
電話裡好一會沒吭聲,駱聞舟都以為他隨便撩了一句就自己走了——這事費渡幹得出來——這時,費渡忽然說:“我今天早晨給張東來打了電話,問他還記不記得自己的領帶去哪了,結果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領帶丟了,半天才回憶起來,說承光公館聚會那天,他白天確實去上班了,晚上為了參加活動在公司換了衣服,舊行套都丟在那了。領帶那麼大一團不可能塞進褲兜裡,如果他是換衣服的時候丟的,那麼我之前的理解或許有錯,趙浩昌拿走那條領帶的時候,應該還不知道何忠義在公館外面等他,也不知道他將會用這條領帶勒死一個人。那麼他這麼做的動機就很值得推敲了。”
“你是說,他只是單純的偷。”
“以他的收入,這種不值錢的小東西應該不至於偷竊,”費渡說,“說不定只是收藏紀念什麼。”
駱聞舟打了個寒顫:“……收藏張東來的東西?”
“如果我沒記錯,那是張東來第一次以私人身份把他帶到承光公館這種社交場合。”費渡說,“跟何忠義媽媽聊了兩句,我突然覺得這個人的性格似乎十分封閉,也許會有一些特殊的紀念方式,你們要不要去查查?”
“二郎,聽得見嗎?申請搜查趙浩昌的家。”駱聞舟當機立斷,聽見郎喬在電話裡應了一聲,三下五除二地結束通話了電話,回頭對陶然感慨,“燒死他全家的是個傻子,‘勒死’他同鄉的張東來也比傻子強不到哪去。青年才俊趙律師的一生都在各種大傻子的戕害之中啊。”
陶然嘴唇動了動,沒吭聲。
駱聞舟:“陶副隊,你又有什麼高見?”
“沒有,”陶然遲疑良久,“不是這件事……我就是……突然有個匪夷所思的想法。”
“上奏吧,嚇不死朕。”
陶然趁紅綠燈的時候偏頭看了他一眼:“你說,會不會有人在我們還沒破案的時候,就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廢話,”駱聞舟說,“你自己殺了人你不知道?還得警察給你蓋戳?”
陶然問:“除了兇手呢?”
駱聞舟一愣:“陶然,你想說什麼?”
這時,綠燈亮了,後車司機性急地按了喇叭催他們,陶然一抿嘴,轉頭看路,把車開了出去。
“沒什麼,”他說,“算了,我胡思亂想呢。我覺得我可以去寫小說了——燕西政法的研究生院就在前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