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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之後,她再沒有跟成龍打招呼,退了加拿大的酒店房間,獨自回到了香港,接著就向無線遞交了為期半年的事假申請,然後回家休假去了。
■拒付2000萬龍種曝光
有關吳綺莉的懷孕事件,成龍以及他的朋友們一直都不曾正面應對。然而其間爆出的許多傳聞,顯然與成龍方面的關係更大一些,而且,這些傳聞實際在暗示一種可能:整件事根本就不是吳綺莉所說的那樣,這根本就是一次有預謀的事件。
有關索取遮羞費的事,似乎就是這一暗示的證明。
傳言稱:成龍作為影壇大哥大,身邊自然有一幫謀臣,而吳綺莉也並非孤家寡人一個,她的身邊,同樣有一幫特別的朋友,其中部分是影視圈的朋友,更多的是她本人以及母親在生意場上的朋友。尤其是生意場上的這幫人,他們自認為是人中精英,對人性看得最深最透。
正是這幫自認精英們當了吳綺莉的謀臣,以至於後來鬧出許多的事來。
經過謀臣們的一番熱烈討論,最後統一了意見,孩子當然應該生下來,但也不能輕易放過成龍,他必須對此事負責。至於負責的具體辦法,據後來透露出的訊息稱,這些謀臣們統一了認識之後,曾委派其中一個有頭面的人物出面與成龍講數。提出了一個平息“龍種”事件的方案。
據後來的訊息指稱,“龍莉之戀”導致珠胎暗結、搞出“人命”,曾有代表吳綺莉一方的有實力的人物秘密與成龍方面會晤,提出一個包含五大條件的“平息方案”。這個方案的具體內容有:
一、在帝景園買下一個約20O0萬港元的單位給吳綺莉;
二、首期先付300萬港元,而且必須是一次過付這筆數目,不可以分期。以表示解決此事的誠意;
三、給吳綺莉每月生活費2O萬港元,這筆生活費將不排除根據通貨膨脹而作出調整的可能;
四、價值近百萬港元的名貴房車一輛;
五、聘請一名司機負責載送吳綺莉母女。司機的月薪約1.5萬港元。另外,還需要給司機按年加薪。
代表人更進一步指出,成龍如果答應這個解決方案,將來吳綺莉的孩子出生,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不將成龍是“經手人”這件事踢爆。
在主動提出談判一方看來,成龍身家超過十億元,付出2000餘萬,只不過九牛一毛,何況孩子是他的,他原本就該負責。如果他對這個屬於自己的孩子還有那麼一點“感情”以及他會考慮自己的事業以及家人的話,這樣的條件,應該不算苛刻,甚至還有點仁至義盡。
但談判的結果卻令謀臣們大跌眼鏡。
成龍考慮事情的方式跟吳方完全不同,他似乎認為,同樣的事情,只不過是一場成人遊戲,在遊戲開始之前,彼此都心照不宣,絕對不會考慮到彼此該負什麼責任的問題。而現在,不管是出現意外還是有意預謀,都只不過是這場遊戲的意外,他根本不應該對這場成人遊戲中可能出現的任何意外負責。既然女方希望他負起責任,他也不是不願負責。但如果是以這種方式提出要他負責,他認為有敲詐之嫌,是他絕對不肯接受的。
顯然,他在考慮此事時,根本沒有涉及到那個即將出世的孩子。或者說,他根本就沒有想過要承認那個孩子。
另外,有人分析說,成龍拒絕接受這一“平息方案”,可能有兩方面原因。
其一,成龍雖然既是天皇巨星又是超級富豪,但由於不善經營,是蝕多賺少,更遇上近年來經濟危機,多少顯得有些捉襟見肘,一下子要拿出如此之大的一筆錢,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成龍成為億萬富豪,其財富來源主要還是他的拍片收人以及廣告收人。其中最大手筆的“片酬”,還是在好萊塢創下的。據嘉禾公司知情人透露,當初成龍參加拍攝《火拼時速》時,片酬加上分紅,少過一億港元,但到了今時今日,該片仍然在全球各地上映,其票房收人十分可觀,而成龍應分得的花紅、至少超過一億五千萬港元。他在好萊塢的另一部大片《上海正午》,其片酬收入也不會少於此數。而近年他在香港拍攝的《我是誰》以及《玻璃樽》兩部片,前者他大約可以拿到7O00萬港元的片酬和分紅,後者是一部新片,當年的分紅不可能太多,但估計至少也在2O00萬港元以上。除此之外,他在這一年的廣告收人也十分可觀,其中運通訊用卡三個版本,收人4500萬港元,日立電器廣告收人47OO萬港元,錦囊相機廣告8O0萬港元,愛多VCD和汾煌可樂各80O萬港元,澳洲紅酒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