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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遠東地區,之前的美國鐵路行業在中國東北就已經慘遭滑鐵盧,差不多到嘴裡的肉硬生生的被日本和俄國給搶了去,同時又因為英日同盟的關係,使得美國海軍所面臨的壓力太大。
如此情況下,美國產生扶持中國海軍的想法就不難理解了,因為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國內的軍火商可以得到大批次的來自中國的軍火訂單的同時又可以擴大在華影響和勢力,美國海軍還可以藉助中國海軍的成長來減輕日本海軍來帶的龐大壓力。
然而駐華公使嘉樂恆卻極力反對,他在6月寫給國務卿的信中最後寫道:“如果允許我表達對這項計劃的意見的話,事實是中國不需要任何龐大的海軍;他們也許只需要為沿海和內河巡邏警察工作所需的、或為緝私和鎮壓叛亂和訓練官員所需的已有的炮艇、遊艇,等等,但戰艦對他們沒有任何用處。他們沒有錢支付這些戰艦,也沒有能夠操縱這些戰艦的官兵。這是目前普遍的看法:如果他們有一艘或更多的戰艦,在某種程度只能加強或擴大日本的海軍,因為如果日本與中國或其他國家發生麻煩,在他們需要時日本會攫取這些戰艦,中國和其他國家都不能阻止它的發生。由於他們的固執和保守,中國人有許多的想象和虛驕心理,他們熱衷於表面文章,不關心事物的本質;他們喜歡擁有一個大國的所有標記,並像大國那樣受到尊敬。因此,他們想要陸軍和海軍、槍炮和堡壘、戰旗、戰鼓和軍號,同時卻沒有使用它們的經驗或能力,此時他們對戰艦的需要還不如一個小孩對槍的需要。鑑於他們發動的許多實際改革以及他們正在倡導的教育工作和商業及資源的開發都急需金錢,並且也因為他們的稅收或其他的收入來源都到了極限,因此,在我看來,鼓勵他們負債發展海軍或進行龐大的海軍投資是不明智的,甚至是一個不友好的行為。我想沒有任何比它更大的金錢浪費。我對該專案有如此強烈的信念,以至我不能不表達自己的觀點”‘此段摘自網路資料《清末重建海軍的努力——海軍大臣載洵訪美與中美海軍合作計劃》,對伯利恆合同或清末民初海軍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搜來看一下。’
儘管嘉樂恆極力反對,但是在伯利恆公司以及美國海軍的推動下,前清和美國政府還是進行了相關的談判,並在武昌起義之際以密約的形式簽訂了合約,而這份密約,也就是所謂的‘伯利恆合同’。
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八章 吉利斯(二)
前清和美國簽訂伯利恆合同時因為武昌起義已經爆發,為了避免引起紛亂以及列國干涉,當時的清廷和美國政府都選擇了秘而不宣,也就是簽訂了所謂的密約。
然而武昌起義之後,清政府短短几個月裡就垮臺了,隨後的是南北兩個政府並存,好不容易等到袁世凱就任大總統後,實現了表面上的統一,但是依舊各種利益關係,目前世界上並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承認民國政府。
美國現在連民國政府都還沒有正式承認,那麼自然也就沒有了所謂的正式外交關係,而伯利恆密約也就擱置了下來,讓伯利恆公司和海軍部是乾著急,然而身為民國政府的主導者袁世凱對伯利恆合同也是知道的,但是他對此並不看重,因為這份伯利恆合同的核心是幫助中國重建海軍鞏固海防,現在袁世凱一門心思想著擴大陸軍進而統一南方諸省,那裡會有功夫去管這海軍啊。
說到這裡,就得提一提伯利恆合同的主要內容了。最主要的一點就是由伯利恆鋼鐵公司幫助清政府發行兩千五百萬兩(摺合銀元約五千萬元,下面一律用銀元)債券用於海軍建設,該債券年利率為5%,折扣為97。5,無須抵押。也就是所謂的無抵押貸款,利息和折扣也比主流貸款要低一些。這一點和善後大借款相比要好很多,要知道善後大借款財團可是要求監管中國財政,同時用北方數省的財政收入以及鹽政收入為抵押,利息和折扣也遠遠高於伯利恆合同。然而這樣一個優惠的貸款為什麼袁世凱不看重呢,因為這合同裡頭限定了這批貸款的用途,其中四百萬元用於改進槍炮廠和彈藥廠,另外四百萬元用於改進或者建設海軍船塢和海軍兵工廠,剩餘的四千多萬元則是用於向美國購買中國所不能建造的軍艦,而當時中國能夠建造什麼樣的軍艦呢,頂多也就是千噸以下的炮艦,基本上所有遠洋軍艦都沒有能力建造。
可以說,這批貸款除了八百萬用於改進和建設兵工廠外,絕大部分都要用於向美國購置軍艦,而這些軍艦以及改進或建設兵工廠均有伯利恆公司負責。也就是所袁世凱頂多只能在這份條約裡得到小部分的幾百萬元用於兵工廠並支援陸軍建設,大部分都得扔進海軍這個無底洞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