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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努力引起那個女招待的注意,讓她給“男孩”丹尼再拿一杯伏特加酒。她說:“好的。再給你倒一杯可樂嗎?”
每次坐下來,我的小酒癮就斷斷續續發作,現在,我喝酒的願望就十分強烈。一想到還喝可樂,我就反胃。我告訴她這回要薑汁汽水。她把飲料端來時,“男孩”丹尼還在打電話。她把薑汁汽水放在我面前,又將伏特加放在他那邊。我坐在那兒,努力不去看那杯酒,但我又無處可瞧。我希望他回到桌子這兒來,把那杯該死的東西喝掉。 我深深地吸氣,又撥出去,呷著我的薑汁汽水,努力不去碰他的伏特加。最後,他終於回來了。“我說對了,”他說,“明天晚上,他會去麥迪遜廣場花園。”
“尼克斯隊①回來了,我以為他們還在巡迴比賽呢。”
“不在主賽場。實際上,我想那兒要開個搖滾音樂會。錢斯會去菲爾特拳擊場看週五晚上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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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八百萬種死法(11)
“他常去?”
“不常去,有一個叫基德?巴斯科姆的次中量級拳擊手在預賽中名列前茅,錢斯對年輕人挺有興趣。”
“他在他身上下注了?”
“可能吧,也許只是職業興趣。你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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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一個皮條客竟會對一個次中量級拳擊手產生職業興趣。”
“你從沒見過錢斯?”
“沒見過。”
“他可不是一般的皮條客。”
“我也開始這麼覺得了。”
“問題是,基德?巴斯科姆肯定會去比賽,但並不意味著昌斯肯定會去看,不過我看可能性很大。你想跟他談談,花錢買張票就可以了。”
“我怎麼知道誰是他呢?”
“你從沒見過他?對,你剛才說過的。你即使見到他也認不出來?”
“在看拳擊比賽的觀眾堆裡當然認不出他來。裡面一半是皮條客,一半是拳擊手,我根本認不出。”
他考慮著這個問題。“你要跟錢斯談的這個事兒,”他說,“會惹火他嗎?”
“我希望不會。”
“我指的是,如果有人把他指給你看,他會恨這個人嗎?”
“我看他沒理由這樣。”
“那麼,馬修,你要付的就不是一張票的價錢,而是兩張。慶幸吧,這不是主賽場的拳王爭霸賽,而是晚上拳擊場的一場小比賽。拳擊臺旁的位置才不過十或十二美元,就算遠處的位置是十五美元,那我們的票錢最多不過三十元。”
“你跟我一起去?”
“為什麼不呢?三十元買票,五十元買我的時間。我想你的預算承受得起吧?”
“如果非得這樣的話,那就得承受。”
“跟你要錢我很是抱歉。如果是看田徑運動會,我不會收你一分錢的。但我向來不喜歡拳擊。要是曲棍球比賽的話,我至少要收一百元,或許這能讓你感到安慰。”
“那我該謝天謝地了。你在那兒等我嗎?”
“就在門口。九點——那樣的話,我們的時間會很充裕。怎麼樣?”
“很好。”
“我會看看能否穿點與眾不同的衣服,”他說,“好讓你一眼認出我。”
4 他是不難認,穿著灰色法蘭絨西裝,外套一件亮紅色馬甲,白色禮服襯衫上打著一條黑色針織領帶。他帶著墨鏡,暗色鏡片鑲嵌在金屬框架中。每當太陽出來時,“男孩”丹尼就盡力睡覺——他的眼睛和面板都無法承受日光——除非在像普根酒吧或頂尖酒吧這樣昏暗的地方,他連夜晚也戴著墨鏡。幾年前他曾對我說過,他希望這個世界有調光器開關,按一兩下就可以把一切關掉。我記得當時我想,威士忌可以做到這一點。它使燈變暗,音量降低,稜角變圓。 我誇了他的打扮。他說:“你喜歡馬甲?我好多年沒穿它了。我想顯眼一些。”
我已經買了票。前排的票十五美元一張。我買了兩張四點五美元的票,這個票的位置使我們離拳擊臺比離上帝還遠。進大門後,我把票出示給前面的領位員,並將一張折起來的鈔票塞到他手。他把我們領到前面第三排的兩個位子上。 “也許過會兒我還得請兩位挪挪,”他說,“但也許不用,不過保證你們能坐在拳擊臺邊。”
他走開後,“男孩”丹尼說:“總有後門可走,對吧?你給他多少?”
“五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