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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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均可拿去隨意使用。用途不限。僅需保留詞作者的本名。
這篇博文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
原本冷下來的事態,瞬間再次重新沸騰起來。
接下來的有趣發展,片桐疾風就再也沒去關注過。
她跑去夏威夷度假去了。
就算明知道不破尚也是給受害者,真正的罪魁禍首是他的公司,可是片桐疾風的無差別惡意攻擊,從來就沒將他排除在外過。
這是一份從“未來”延續到“過去”的“現在”的孽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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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邊關於版權的問題都是我瞎掰的。日本非常注重版權的問題。可是我們看到的版權抄襲的作者身敗名裂之類的訊息,沒有發現被抄襲的原作都是有版權的嗎?
所以這邊的片桐疾風當初也很傻很天真的只考慮到了自己放出來的歌詞最多是用在二次元和同人作上,完全沒想到居然真的被人借鑑去當成三次元的流行歌曲發表了。
而且真正超級注重版權的西方社會那邊……大家難道以為p2p啊非法下載之類的技術,是從天空上掉下來的上帝的旨意嗎?
當然,不破尚其實只是個唱歌的,歌詞提供方當然是公司那邊了。不過他中槍也不算超級冤枉。【誰叫你唱了這首歌又獲利了
其實關於歌曲的判斷大多是在曲子上,歌詞一經過二次模糊修正,曲子又是自己原創,真上法庭,扯皮到最後的結果當然不言而喻。
當然妹子的報社方法,也只能看看。
我全部都是瞎掰的大家千萬別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