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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人也不會拒絕。
至於第二個選項……
那就無疑是地獄級別的難度,相信但凡只要是個聰明人,都不會考慮這個選項。
不過!
林恩還偏偏就要選擇這個地獄級難度!
不是他有自虐傾向,而是原主不久前才堅決拒絕了那位老人的邀請,自己轉頭就過去上門倒貼,打臉不打臉的暫且放在一邊,這個行為就極有可能會引起人家的懷疑。
原主祖父的身家有多豐厚,林恩不知道,但他卻知道一入豪門深似海,或許自己到時候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在沒有完全適應這個身份,同時也沒有真正融入這個世界之前,他沒理由給自己的生存增添難度。
更何況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對於一個少年人而言的地獄級難度,放到林恩這個穿越者看來或許還要更為簡單。
畢竟不管怎麼說,他都是穿越者大軍的一員。
有那麼多穿越前輩們珠玉在前,他這個後輩也不能丟人不是?
所以……
看看口袋裡的錢包。
除去已經交付的房費,只剩下大概七萬櫻元,這就是原主給林恩留下的全部‘遺產’。
七萬塊,聽上去很多,但林恩已經透過記憶得知,自己所在的城市可是東京都,整個東櫻特區消費最高的城市,沒有之一!
想在這裡生存,七萬櫻元只是杯水車薪。
如果不能儘快找到一個來錢的方法,恐怕過不了多久,他就要面臨餓肚子的窘境,甚至只能灰溜溜的去找那位‘祖父’尋求幫助。
那麼問題來了!
正常情況下,身為穿越者最快來錢的方法都有什麼呢?
根據無數穿越者前輩的經驗來看,抄書!抄漫畫!抄歌曲!成為兩個世界的文化搬運工,無疑是最簡單省力的方法。
可看似簡單的文抄公計劃,卻在林恩尚未開始行動之前便正式宣告破產。
理由很簡單。
透過原主留下的那臺破爛筆記本,林恩先是上網查了查這個世界的文娛發展,瞭解了近年來最流行的音樂和小說。
很幸運,兩個世界的文化並沒有任何交集,如果真將那些經典的作品搬運到這個世界,大火的可能性極高。
可抄歌曲,無論是林恩本身還是原身,都沒有經歷過系統的音樂培訓。
連個五線譜都看不太明白,想要完整複製出一首歌曲,簡直難如登天一般。
抄漫畫,理由同上,沒有相關的繪畫經驗,林恩充其量也就能畫出個火柴人來。
這樣的作品誰會去看?難道他還能去複製《一拳超人》的原版畫風,當一個興趣使然隨心所欲的漫畫家不成?
至於寫小說……
這個倒是還勉強靠譜。
可問題又來了,對於那些大火的作品,林恩最多也就是能記住其中的經典劇情。
如果說整套的複製下來,且不說他有沒有那個文筆,就算有,那也絕對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才能完成。
七萬塊的生活經費,足夠撐到他寫完作品獲得稿費的那一天嗎?
感覺可能性也不是很大的樣子。
所以說,這條路從一開始就壓根走不通,還真是羨慕那些穿越前輩們,開場就能獲得金手指,哪怕躺著也能賺到錢。
這穿越者的生活,怎麼就那麼難呢?
咦?
那是……
什麼東西?
想了半天也沒能想出個靠譜計劃,林恩只能失望的躺在床上。
可就在他想著實在不行還是繼續找個便利店打工,至少能夠賺到生活費之際,眼角下方一個不斷閃爍的紅色光點,卻讓他差點兒發出了一聲輕呼。
這個不斷閃爍的紅色光點,絕對不是出現房間裡的東西,更像是一種ar虛擬產物,就這麼懸浮在林恩眼角下方的位置,好像一伸手就能點在上面。
林恩可以肯定的說,這個紅色光點此前絕對沒有出現過!
所以這突如其來的光點,是穿越者自帶的金手指?又或者是……誘人的潘多拉魔盒,正在等待著自己去開啟?
旺盛的好奇心,在促使著林恩去碰觸那個光點。
那麼就在他伸出手來,緩緩碰觸到那懸浮在眼角下的光點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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