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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不想告這殷老頭,這老鬼可是殺死你妹妹的兇手啊!”楊秋池驚問。
白素梅眼淚簌簌落了下來,沙啞著嗓子,一邊輕輕咳嗽著,一邊慢慢說道:“我告訴夫君,咳咳……,我是個守孝道的女人,咳咳……我不會……不會告發公公的,可他不信,就掐我……我拼命掙扎,桌椅板凳都翻了,然後……我就不知道了……”
現在明白了,殷德掐白素梅是為了殺人滅口,所以,白素梅復活之後,當然害怕殷德會繼續殺自己,所以每次見到殷德,都象老鼠見到貓一樣。而殷老爺子不知道白素梅和殷德偷窺到他的醜事,也就不會想到殺白素梅,所以白素梅不用害怕殷老頭。
不過,白素梅提到她是因為孝道而沒有告發殷老爺子,這一點楊秋池就不明白了,他見眾人點頭,一付恍然大悟的樣子,更是不解,問白素梅:“你守孝道,與告發你公公這個殺人犯,有什麼關係啊?”
宋知縣在一旁說道:“賢侄,你,你怎麼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呢?聖賢孔子曾雲:‘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自古君王都是以,以仁孝治天下,寧可為,為孝而屈法。這子為父隱,那是天,天經地義的事情,白姑娘雖然知道他公公犯,犯了罪,卻不願意告發,這,這正是子為父隱啊。”說到這裡,宋知縣擊掌嘆息道,“白,白姑娘遇此劫難,還有如,如此孝心,真,真是難得啊,難得。”
什麼狗屁邏輯?楊秋池心裡暗罵,公公把自己的妹妹強姦了,自己不告發他還是孝順,什麼玩意嘛。
楊秋池用現代的思維去思考古代的規定,當然得出狗屁邏輯的結論,其實,早在漢代,就已經將儒家經典作為裁判案件的理論依據,史稱“春秋決獄”。並正式確定了“親親相隱”的司法原則。此後歷代王朝,都延續了這個原則,並加以發揮,唐朝擴大到了“同居相隱”,就是說沒有親屬關係的奴婢等,也負有相互隱瞞犯罪的義務。
《大明律》同樣規定了“同居親屬有罪互相容隱”,“弟不證兄、妻不證夫、奴婢不證主”的法律原則。兒子包括兒媳,若向官府告發父親、公公的罪行,官府將以“不孝”罪對兒子、兒媳處以重刑。
當然,親親相隱原則的適用也是有其例外情況的。由於親屬相隱的理論基礎在於“孝”,而根據儒家理論,封建社會的最高利益自然是臣民對君主的“忠”,那麼,當忠和孝發生衝突的時候,只有舍孝而取忠。因此規定:“謀反、謀大逆、謀叛,此等三事,並不得相隱。故不用相隱之律。”也就是說謀反、謀大逆、謀叛三種罪,不適用同居相隱這個原則,必須揭發。(謀反和謀叛都好理解,這個“謀大逆”的罪名,是指破壞封建皇帝的宗廟、陵墓及宮闕的行為。)
白素梅親眼目睹了殷老頭姦殺自己的妹妹,這個罪不屬於三種例外的罪名,所以,她有義務隱瞞,這種義務不單單是家醜不可外揚的道德義務,更重要的,是一種法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如果違反,一方面會被當時的道德倫理所不齒,另一方面,她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白素梅才一直不肯說出來,但是,殷德不相信白素梅會堅守這個秘密,由於這涉及到殷老爺子的聲譽進而涉及到殷家的安危,殷德才下決心殺人滅口。
而白素梅為什麼不說殷德掐自己的事情,是也是古代綱常倫理的要求,《大明律》甚至把它規定為一種法律責任“妻不證夫”,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如果她說出殷德,就必然要說明殷德為什麼要掐她,這樣就不得不說出殷老爺子姦殺白小妹的事情。
為了守孝道,包括嚴守婦道,履行法定的義務,白素梅才不得不把妹妹的死放在一邊,堅守著這個秘密,但她的行動並沒有打消殷德的顧慮,還是買兇讓洪老大他們幫自己殺人滅口,這才引出這場更大的殺戮。
第八十六章 究竟誰是兇手?
楊秋池雖然不明白這其中的道理,但看見宋知縣在為白素梅的“孝道”擊節讚歎,這個封建社會官僚的代表所說的,應該就是代表了統治階級的思想,既然統治階級都認為這是對的,那自己這個來自二十一世紀的現代青年,也就不方便過多幹涉了。
宋芸兒笑道:“哥,你連這都不懂啊?我還以為你什麼都懂呢。”
“我當然什麼都懂!”楊秋池微笑著打趣她。
“嘟嘟嘟,吹法螺!”宋芸兒作了個鬼臉,“你既然什麼都懂,那你說說,”宋芸兒一指地上殷德的屍體,“他是怎麼死的?”
楊秋池看了看殷德恐怖的屍首,沉聲緩緩說道:“她是被白小妹掐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