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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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能到瀋陽荷蘭村面談。
然而不久之後的2002年初,楊斌和他的企業就“出事”了。現在回想,多虧老家與楊斌之間沒有最後達成合作意向。否則,記者將一位“大騙子”引回了老家,有何顏面見江東父老?
引子:審判楊斌——當庭實錄
“我1963年2月11日出生在南京,5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我成了孤兒,是我奶奶靠擺茶水攤一分一分地攢錢把我養大的。
從小學開始,我就靠減免學費讀書。那時候,我能想到有今天嗎?當時,我想得最多的就是,長大後要多掙點錢,給奶奶買好吃的。
……小時候,別人家都在南京的湖中划船,我也劃了一次,不過是坐在木桶中劃的。有一次,別人家在吃橘子,我扒在門縫上看,結果被我奶奶打了一巴掌,說:‘幹嗎要眼饞人家,要長大了自己掙!’
……8歲的那一年,我找到了我的生母,跟著她走了一個小時,我母親打了我一巴掌,在地上扔了5塊錢,我撿起來帶回去,我奶奶又打了我一巴掌,說:‘你不爭氣,為什麼不長大了自己掙錢?!’
……因為我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孤兒,所以我到了荷蘭後,民族心特別強。在荷蘭,在我居住的萊頓市,我看到先進的荷蘭先進的農業模式,當地的農民人均年收入是25萬美元,我就想,要是能把荷蘭的農業帶回中國來,讓中國農民也像荷蘭農民一樣富,那有多好!
……我是喝長江水長大的中國的孩子,假如我真犯了罪,母親懲罰孩子,作為孩子的我能責怪母親嗎?”
時間是2003年6月13日下午16:30左右,地點是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11號審判庭,發言者,則是曾經吸引過中外無數人眼球的荷蘭籍華人企業家楊斌。
就在2002年10月4日以前,楊斌還住在瀋陽市于洪區“荷蘭村”他的別墅裡。在規劃佔地5000餘畝的荷蘭村,楊斌抽心愛的“三五”牌香菸,吃愛吃的紅燒肉,開著加長的豪華型賓士轎車,宛如一位國王。
也就是這位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楊斌,不僅曾經以75億人民幣、僅次於劉永好兄弟1億美元的身價名列“2001年度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二,被財經界驚呼為“黑馬富豪”,同時,他還曾經被朝鮮任命為朝鮮國新義州特別行政區的特別行政長官。
而如今,在他夢想要建立一座“人間天堂”式的衛星城的瀋陽市,在森嚴的法庭上,楊斌40歲的人生大戲正徐徐降下帷幕——面對他的,是6項罪名的指控。
這6項罪名是:涉嫌虛假出資罪;涉嫌非法佔用農業用地罪;涉嫌合同詐騙罪;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涉嫌對單位行賄罪;涉嫌單位行賄罪。
其中,僅偽造金融票證一項,涉案的數額就高達17億元人民幣之多。而假若罪名成立,等待楊斌的,將是最高可能是無期徒刑的鐵窗生活。
從2001年7月至今,筆者曾經5次貼身追訪這位有著傳奇人生的超級富豪。正是在這不足24個月的高密度的時間內,楊斌從默默無聞到聞名中外,而後又迅速流星式地落向深淵,其經歷宛如一場經典的好萊塢式的大戲。
也正是在這24個月內,記者對楊斌的採訪涵蓋了這場大戲的每一個高潮:2001年7月,歐亞農業(楊斌旗下上市公司,編號)香港上市;2001年10月,福布斯第二名,楊斌一夜成名;2002年1月和9月,張化橋(著名投行瑞銀華寶的股市分析員)置疑歐亞農業,業界傳言楊斌緊急“出逃”,歐亞農業股市神話破滅直至被香港證監會停牌;2002年9月底,楊斌又奇蹟般成為朝鮮第一個特別行政區的特首,而且還成為朝鮮某領袖的乾兒子;之後,2002年10月初,楊斌被捕,2003年6月,楊斌受審。
同樣,在這一段時間內,筆者,以及筆者所服務的《21世紀經濟報道》這張目前國內最優秀的財經報紙,在眾多的同行中第一個發現了楊斌的價值,並對其進行了持久地關注、研究,以客觀、真實、獨立、專業的新聞視角進行了力求詳盡的報道;而在數以百計的中外新聞媒體中,《21世紀經濟報道》和筆者本人,也是唯一的獲得5次貼身採訪楊斌的機會的媒體,期間所獲得的第一手的資料,不僅成為當時最吸引眼球的新聞報道,也成為其他媒體報道楊斌的重要依據。 。 想看書來
而此刻,在“楊斌案”開庭的整整三天中,又有幾使家中外媒體守候在法院的大門外。同樣,也是唯一的機會,筆者得到了楊斌親屬的幫助,得以在庭審最關鍵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