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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軍當局對其所屬部隊發出的命令,似乎明顯不起作用。部隊在佔領南京後數週時間內,在市區進行掠奪,強姦了約兩萬名婦女,用殘酷的手段殺害了數千名無辜市民……被槍殺後的屍體尚躺在市區馬路上,不許掩埋(其原因不明)。”(《遠速》,五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六六頁)
在這封信中,談到了關於不許掩埋屍體一事,這意思可能是指禁止一般市民去掩埋屍體。實際上,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慈善團體從十二月中旬開始,著手進行了大量的屍體掩埋工作。
日本軍入城後一星期,鼓樓醫院的麥卡勒姆牧師在十二月十九日的日記(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檢證二四六九〕)中這樣記著:
一星期已經過去,那是今世的地獄,講起來令人膽寒。——我不知道從何講起,從何結束。迄今為止,我一次也沒有聽到過和看到過如此殘忍的事件。強姦——強姦——又強姦——一個晚上多達一千起,白天發生這類事件也很多。假如有人表示抵抗或稍不同意,日本兵就對她們或用刺刀戳殺,或開槍打死。這種情況,我們一天可以寫上數百件。民眾得了歇斯底里插(《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七頁)。
慈善團體紅卍字會副會長、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許傳音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就日本兵對玩弄婦女所採取的行為作證說:“這在文明的世界上,是連做夢也未能想到的,達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遠速》,三十五號,載前引書1,第二十七頁)
日本兵對婦女所犯下的暴行,有時似乎是惡魔般地殘暴。對此,《南京地方法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報告》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一七○六),曾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被提出,其中這樣說:
從一般青年婦女到六、七十歲的老媽媽,受害者甚多。日本軍所採取的手段有強姦、輪姦,凡拒絕被強姦者即遭到殺善;有的或迫使父親姦汙他的女兒,或迫使哥哥姦汙他的妹妹,或迫使公公姦汙他的媳婦,從中取樂;也有的割去婦女的乳房,戳破她們的心臟,打壞她們的下巴,拔掉她們的牙齒, 其狀慘不忍睹(《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四四頁)。
關於上述日本軍對婦女所犯下的暴行,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和《遠東國際軍事審判速記記錄》中,可以見到許多具體例子。特別是馬吉牧師和許傳音博士的證詞,提到了許多可怕的事實,不堪入目。
在許傳音博士列舉的有關強姦的事例中,有這樣一起嚴重的集體進行強姦的事件:“在一個‘宿營’地,日本兵開來了三輛‘卡車’,把所有婦女帶到走廊上,並在那裡對她們全部進行了強姦。我想去阻止這些日本兵,但結果無濟於事。被帶走的婦女年齡在二十二、三歲至四、五十歲之間。這是我親眼目睹的。”(前引書1,第二十七頁)
強姦婦女常常還會引起了對被害者家屬的殺傷事件。日本兵在強姦了婦女後,竟然還對她們殘酷地加以殺害。後面敘述的情況,希望參照本節《概況》中所介紹的岡本的證詞,這裡作為上述情況的例子,還是從許傳音博士的宣誓口述(檢證一七三四)中引證一起聽起來令人感到可怕的事件。
不知道有幾千名婦女受到日本兵凌辱後被殺,連屍體也被汙辱。士兵們在市中心及其外圍地區反覆進行這些行為,以南門“新開路七號”為例,這一家有十一個人被殺。
當軍隊來到房門口時,年老的祖父出來接待。他當場被殺。七十多歲的祖母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跑出來看,她在離自己丈夫幾步路的地方也被槍殺。他們的女兒抱著嬰兒過來,日本兵把她和嬰兒兩人全都殺害。家中有十七歲和十四歲兩個未婚少女,都受到士兵的凌辱後被殺。一個少女倒在桌子上的血泊中,有短棒插入她的陰道內;另一個在陰道內被插入了香水瓶,倒在血“床”上。其他還有五個女人在家中被殺。日本兵把在這一家看到的人全都殺害了。有個少女住在附近,在他(她)們被殺後,躲了一天一夜, 才倖免於難(《遠速》,二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二十九頁)
許博士還在法庭上作證說,那天這一慘劇發生後,他是同馬吉牧師一起去的,他對現場的情景作了這樣的敘述:“這個年輕姑娘在桌子上被強姦,而且我看到她還在桌子上流血;後來我們看到了她們的屍體。這些屍體被丟在離那個家幾‘米’遠的地方。馬吉牧師和我都對這些屍體拍了照片。原因是,這些屍首赤身露體,顯然是受了致命傷而死的。”(前引書1,第二十九頁)
根據許博士所說,他們看到現場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