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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菡在被房東趕出來的當天,無處可去,只能找了一間便宜的旅館住下。幸好她在公車上被偷的兩千塊之外,褲子口袋裡還有兩百塊錢是沒被偷走的。
在旅館住宿兩晚,水菡在急著四處找工作,奔波整整兩天,她才來到了這間飲品店,恰好這裡招服務生……
水菡是老實人,心思單純,將自己是大學生的事也告訴了老闆娘。
現在是暑期,水菡是打算趁這段時間找工作,不做全天,做兼職,這樣她每天至少能打兩份工,開學之後都還能擠出時間再打一份工。
可她沒想到老闆娘很好說話,明知她做全職只能做到學校開學,但還是爽快地將水菡留下來,並且允許水菡在儲藏室旁邊的一個小房間裡,跟收銀員阿霞住在一起。
如此一來,水菡不但解決了工作問題,還有了暫時的容身之所,在這裡住,她還能賺到工資,每天的開銷她能節省到最小,只吃兩頓,還都是泡麵……
水菡對老闆娘是感激不盡,她甚至覺得自己的運氣在開始好轉了。
單純的水菡哪裡會想到,出來打工,踏入複雜的社會,最最要緊的必修課程就是——人心險惡。天上絕不會掉餡餅,即使掉了,你也要看看這餅子是否真能吃啊!
真當老闆娘那麼好心呢?當然不是。這不,一踏進門就將水菡罵了個七葷八素。
老闆娘是個年約四十多的中年婦女,戴著一副眼鏡,短髮微卷,很瘦,但罵起人來可是勁頭十足。
“你可真會找事兒!來我們這裡的客人,你以為都是那些鄉巴佬嗎?你眼睛長哪裡去了?竟然會把飲品灑到客人褲子上,如果客人執意要追究,你拿什麼去賠?到頭來倒黴的還不是我嗎?你才來兩天就出這麼大的錯,我還留你做什麼!”老闆娘尖銳的聲音幾乎要將水菡的耳膜震破了,最後那句才是她的重點。
水菡驚慌的眸子望著老闆娘,瘦弱的身子在微微顫抖,死死攥著小手,臉色慘白:“老闆娘,請您……請您不要趕我走……我……我沒地方可去……”
老闆娘冷笑一聲,眼中盡是鄙夷之色:“沒地方可去?呵呵……你的事,關我P事啊!你才來兩天就把客人的阿瑪尼西褲給弄髒了,我要是再留你下去,我就算家財萬貫都不夠賠!那個客人以前來過很多次了,從沒有出現今天這種事,就你行,你夠能耐,輕易而舉就得罪了店裡的貴客,人家是鑫源公司的經理,你算個什麼東西!”
水菡的臉一陣青一陣白,只覺得自己身體裡有無數的火苗在衝撞……聽老闆娘這口氣,分明是毫不掩飾的輕視,難道說,人真的要分個三六九等嗎?難道她就是螻蟻任人踐踏,有錢有勢的人就是高高在上的神嗎?憑什麼她要承受羞辱和委屈,憑什麼她的尊嚴就要被人踩在腳下!
這些憤恨的吶喊,最終都只能在水菡心裡響起,她強忍著,沒有跟老闆娘吵鬧,因為她體會到了,“理”字是不會站在她這邊的,可是,無論她多麼憤慨,她都不能沒有這份工作啊,不然她真的只有流浪街頭了,她僅剩的幾十塊錢,根本沒法兒活下去。
人,只有被逼到了某種境地才會知道那是什麼滋味,否則永遠不會明白生活究竟能殘酷到何種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