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論責任妯娌吵架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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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有自己的私心,老大家資豐厚,老二屁都沒有。原來還想著把三郎過繼過來,等老二老了自然也不用擔心了,但如今大房有了兒子,過繼的事情自然談不成了,只能從別的地方想主意了。
誰知一向孝順的劉文謙卻一口拒絕了,“娘,二弟最近不是學著給人做經紀?王經紀輕易可不收徒弟,我還是託了鄭大哥的路子才給他尋了這個師傅,讓他好生學一學,以後也是門長久的買賣。兒子如今有了後,還有三個女兒要發嫁,更得多幹活才行,豈能在家裡閒著。”
劉文謙以前對二弟偶爾揩點油水的事情並不在意,只要不是圖謀他的家業,不欺負他幾個女兒,針頭線腦的便宜,他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但今日之事蹊蹺,為甚突然多請了個產婆,還出了岔子。劉悅薇說的絕戶兩個字,重重地壓在他心口。
兒子才出生,他不能掉以輕心。家裡的事情,一概不能讓外人插手。
汪氏碰了個軟釘子,也不再說話。
原來劉家兄弟並未分家,劉文謙能幹掙錢多,劉文遠跟著他哥享福,等劉文謙做生意虧了本,欠了一屁股債,汪氏立刻做主把老二劉文遠分出去了,她自己仍舊和老大住在一起。
後來鄭家相助,劉文謙東山再起,積累了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