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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使館是設立最早的,1872年便在瓊設立了領事,但是很有趣的是,或許是因為對海南不夠重視的緣故,美國人並沒有往這裡派出過幾任領事,甚至大多數時候這裡美國領事一職竟是由英國領事兼任的,現在這時候海口領事仍然沒固定的人,大多時候是由廣州領事幫忙處理問題,如今這裡負責處理牧師被害一案的人便是暫時住在海口領事館裡的廣州領事譚尼。
羅傑下了黃包車,徑直走到領事館的警衛亭邊,用英語對警衛說道:“對不起打擾了,我叫做羅傑,有些事情希望和你們領事譚尼丈夫談一談,是關於馮卓殊牧師賠償的,不知道他有沒有時間。”
警衛抬頭瞥了一眼羅傑,懶洋洋的答到:“現在是午休時間,領事丈夫正在休息,沒有時間見客,你還是走吧。”
“那能告訴我他什麼時間有空麼?我預約一下。”
警衛瞪了羅傑一眼,似乎是在嫌他囉嗦:“領事丈夫什麼時間有空那是他的隱私,我只不過是一個衛兵而已,怎麼可能知道這些事情?”
雖然警衛態度惡劣,但是羅傑並沒有就此放棄,從口袋之中摸出一封大洋來,塞到警衛手中:“這是一些小費,希望您能幫忙給我預約一下領事丈夫,我的確有重要的事情要找他。”
雖然人可以看其他人不順眼,但絕不會看錢不順眼。
果然,警衛收下羅傑的小費之後態度明顯和善了許多,說出了實情:“領事丈夫中午真的沒有時間,不過他今天下午應該沒有事情,我可以幫你去預約一下,不過領事丈夫是否答應見你就不是我能決定的了。”
羅傑沒有等待多久,結果便出來了——警衛衝他比了個ok的手勢。
……
既然下午才能見到領事,那羅傑也懶得在這裡乾等,正好早餐吃得匆忙,現在肚子已是餓的咕咕叫,先補一補能量才是正理。
隨手在路邊報童那裡花兩個銅板買了份報紙,羅傑走進領事館對面的餐館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