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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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了外孫遠道而來的這位老人家,常常給燒茶炊的人做起下手。別人處在他這種地位會覺得這是屈辱,會受不了的。莫蒙卻毫不在乎。
快腿老莫蒙殷勤地為客人效勞,誰也不覺得稀奇。他叫了一輩子快腿莫蒙,本來就因為這一點嘛。怪只怪他自己是快腿莫蒙。要是旁人表示稀奇,說:你這麼大年紀,為什麼要給娘兒們當跑腿的,難道這村裡的小夥子都死光了嗎?莫蒙就回答說:“死者是我的兄弟(他把所有的布古人都當作自己的兄弟。其實,死者同其他客人的關係更為密切)。給他辦喪宴,我不來幹,誰來幹呢?只有這樣,我們才叫一家人,打從我們的老祖宗長角鹿媽媽起,我們布古人就是一家人了。聖母長角鹿傳給我們的是友愛,要我們一舉一動、一思一念都要做到這一點……”
快腿莫蒙確實就是這樣的人!
老老少少都跟他“你、我”相稱,可以拿他開玩笑,因為老頭子是個沒有脾氣的人;可以拿他不當回事兒,因為老頭子是個從不計較的人。難怪俗話說,不會使人尊敬自己,就要受人欺。他就不會。
他一生會做許多事情。會做木匠活兒,會做馬具,會堆草垛;年輕時他在農莊裡幹活兒,草垛堆得頂漂亮,到冬天都叫人捨不得拆掉:雨水落到草垛上,就象落到鵝身上一樣,嘩嘩地往下流;大雪落到上面,就象蓋起了兩面坡的屋頂。戰爭時期他當過工程兵,在馬格尼託城為工廠砌過牆,被大家稱譽為斯塔漢諾夫式人物。復員後,在護林所搭起房子,管起了森林。雖然他名義上是個輔助工,可是管理森林的就是他,他的女婿奧羅茲庫爾則大部分時間出外交遊。除非有時上司突然來到,奧羅茲庫爾才親自領著上司到森林裡轉轉,陪著打點野味,這時他才成了當家人。莫蒙還照料牲口,還養蜂。莫蒙從早到晚都在幹活兒,忙忙碌碌地過了一輩子,可就是沒有學會使人尊敬自己。
再說,莫蒙的外表也一點沒有長者的威儀。既不氣派,又沒架子,更不威風。他是個老好人,而且叫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身上這個不起眼的人類特徵。古往今來現實都在教訓這樣的人:“別做好人,快做惡人!給你一鞭子,再來一鞭子!快做惡人!”可是,不幸得很,他始終是一個屢教不改的好人。他的瞼總是笑眯眯的,笑得皺紋上起皺紋,眼睛好象總是在問:“你要什麼?你要我給你做點什麼事嗎?你要怎樣,只管對我講,我馬上就辦。”
他那鼻子軟軟的、扁扁的,好象根本沒有鼻樑骨。而且他的個頭兒不高,是個麻利的小老頭兒,象個半大孩子。
鬍子嗎,鬍子也不象樣。真是好笑。光光的下巴上三五根紅毛,這就算是鬍子了。
你有時可以看到:忽然有一位儀表不凡的長者騎馬在路上走過,那鬍鬚就象一抱小麥,身穿肥大的皮襖,那寬寬的羊羔皮領子翻在外面,頭戴名貴的皮帽,騎的是高頭大馬,連馬鞍也是鍍了銀的,——儼然一副聖人和先知氣派,對這種人鞠幾個躬也夠榮幸的,這種人到處受人尊敬!而莫蒙卻生就的只是一個快腿莫蒙。也許,他唯一的優點,就是不怕在別人眼前失去自己的尊嚴。(他坐也不講究,笑也不講究,說話、回答都不講究。這也不講究,那也不講究……)就這種意義而論,莫蒙良己也意想不到,他是一個少有的幸運兒。很多人的死,與其說是由於疾病,毋寧說是由於朝思暮想、處心積慮、時時刻刻要抬高自己的身價。(誰又不希望充當一個聰明、漂亮、叫人看得起,同時又是八面威風、一貫正確、舉足輕重的人呢?……)
莫蒙卻不是這樣的人。他是個怪人,人們也就拿對待怪人的辦法對待他。
只有一件事可以使莫蒙生氣,那就是:在為某人籌辦喪宴的時候,如果忘記了請他去參加親屬會議……在這種情況下,他往往氣得不得了,而且十分難過,但這不是因為沒有拿他當回事兒,——在這種會議上他反正起不了什麼作用,不過到到場罷了,——而是因為破壞了古風。
莫蒙有自己的不幸和傷心事,他往往因此十分苦惱,夜裡常常哭。這一點外人幾乎一無所知。家裡人是知道的。
莫蒙一看到站在流動售貨車旁邊的外孫,就看出這孩子有不稱心的事。但售貨員畢竟是遠道而來的人,老人家還是先跟他打招呼。他趕快翻身下馬,兩隻手一齊向售貨員伸了過去。
“大掌櫃,恭喜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