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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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兩間架稅給官府,然後杖責二十,補齊這七年租賃金,按照市價,一座兩進宅院一年的租金大約是三十兩,七年共二百一十兩。
交了錢以後,吳家一家三天之內必須搬離林家老宅,若有拖延或不滿,苦主可再告官府,官府出兵強制執行。
吳傑被官差拖下去杖責二十,林悠在師爺那邊核對公堂證詞,確定無誤後,她要簽字畫押,以供官府存檔。
闞縣令宣判完案情後,仍然坐在為民請命的匾額下方,看著林悠遞上去的狀紙,等林悠在師爺那邊簽字畫押後,把林悠喚道跟前,問道:
“這狀紙你是請的誰代筆,這字跡……本官好似在哪裡見過。”
闞縣令看第一眼的時候就有些疑惑,這字跡很眼熟,但又覺得那人不會來這裡,想來想去還是問問吧。
林悠愣著沒回答,因為不知道自己的答案會不會給韓霽帶去麻煩。
“怎麼?不方便說嗎?”闞縣令疑惑問。
林悠仔細想了想,韓霽這人光風霽月,唯一的黑歷史就是他的粗鄙原配,應該不會有什麼其他原則性問題吧。
再說官府詢問,若是不答,倒顯得可疑了。
“回大人,是……是我……呃……朋友幫我寫的。”林悠的舌頭在嘴裡轉了半天,愣是沒好意思轉出‘相公’兩個字。
“朋友?”
闞縣令臉上表情滿是不信:
“他姓甚名誰,家住何方?”
“韓,韓霽,就住胡楊街附近。”林悠吶吶說。
“叫什麼?”
闞縣令在聽到‘韓霽’這個名字時,猛地起身,嚇了林悠一跳。
闞縣令從公案後走出,轉了兩圈後,對林悠說:“你且等我一會兒,我去換身衣裳,你帶我去找他!”
說完,不等林悠給出回答,闞縣令就急匆匆的往後堂去。
沒過片刻,闞縣令就換了一身常服,孤身一人讓林悠帶他去見韓霽。
一路上,林悠很是忐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給韓霽惹了麻煩。
縣衙離韓霽家不遠,走了一會兒就到了,林悠帶著闞縣令從後門進院子,怕吳鳳霞再來找麻煩,林悠跟韓霽商量後把大門鎖了。
韓霽坐在廊下曬太陽,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