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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的人認為,古代風和凡是刺殺帝王叛逆的人,都是罪大惡極,必須予以從重懲處,凡是在官的人員都應該格殺無論,朝廷立法,強盜劫殺平民百姓,凡是參與的人,都應該無論首從,一樣定罪,何況是刺殺帝王的叛逆重案,真是天地難容,應該將按梯不花之徒處死,以謝天下民眾。
書經中說:嚴禁作福,嚴禁作威,朝廷大臣切不可作福作威。當大臣而作福作威,必定有害於家,有兇於國。生殺予奪,是屬於天子的權利,不是大臣下所能盜用的。遼王脫脫,身居皇室宗親的高位,居住鎮守遼東地區,他位高權重,責任不輕。正當國家不幸,處於非常之變的關鍵時期,他不但不能奮起討賊,而為了自己私利,抱著僥倖心理。企圖朝廷赦免的恩典,報復私仇,發洩私忿,殺害了親王妃主人等一百多人,奪取瓜分了羊馬等家畜財產,傷害骨肉。手段殘忍,盜竊財物,損害主權,訊息傳出,人們無不切齒痛恨。今天如果不追究他的罪過,仍然給予他豐厚的賞賜,放還他返回原地,仍然擁有他的爵位,鎮守他的領土。我們擔心國家法紀,將會因此一蹶不振,如果有人模仿效尤,就會無法懲治。
況且遼東地區地廣人多,向來號稱朝廷重鎮,如果讓脫脫在那裡長久居住,他就會更加縱肆,變得肆無忌憚。如果讓死者長久含冤受屈。就會損傷人間和氣,我們大臣議論朝廷典章制度。明知故犯,行兇殺人,罪在不赦,應該削除爵位,奪取領土,流放異地。以彰顯朝廷威嚴。
刑法是用來懲治惡人的,國家有現在法規條文。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他們一直受到朝廷的隆恩,享受著優厚的待遇。受到提拔重用,居於朝廷高官之列。但是他們不思報效朝廷,專做奸詐欺矇的勾當,謊稱遵奉皇上的聖旨,使得撒梯強行收娶鄭國寶的妻子古哈,貪貪圖他家的人畜和家產,他們自恃是朝廷權貴,權勢熏天,無法無天。事件發生報知朝廷後,司法機關將他們逮捕歸案,審訊查實,判決他他們的罪過。他們在京城重地,天子腳下,竟然喪心病狂,肆無忌憚,如果遠在外地,還會有什麼事兒做不出來?京城重地是天下的根本所在,如果這樣縱容惡人壞事,怎麼能夠治國理政?古人曾經說過:“如果一位婦女含冤受屈,三年天都不會下雨。”由此看來,這並不是小事,應該予以高度重視。
我們大臣經常商議認為,應該給予即烈、不花相應的懲處,交付司法機關,嚴加審訊,他們過去在接受審訊時販賣的寶物,在元世祖時沒有聽過過那種事件,自從元成宗以來,始開始產生這種弊端。一分寶珠一寸奇石,售價高達數萬之多,真是駭人聽聞,當時民眾對此萬分憤怒,監察官員們也紛紛議論,後果嚴重,影響極壞。況且他所換取的錢鈔,全部都是天下百姓民眾的血汗錢,縱使取得極少的一錙一銖,都應該予以鞭打懲處,何況他們奢侈浪費,毫不吝惜!他們用經世治國的重要寶物,去換取那些不能救濟飢寒的東西,就是為了透過中間人物的斡旋,妄圖謊稱是呈獻寶物,以達到騙取和冒領賞賜的目的,其價值遠遠超過十倍之多。他們蠶食國家財產,暗中私分享用,如沙不丁等人,他虛報寶物價格,最後事件敗露,被保留在案,有所可查。
皇上陛下在即位的初期,首先知道其中的弊端,進行下令禁止,真是天下的欣喜和幸運。我們大臣首先報告了中書省,又報告了皇上,給過去沒有支付的寶物價值黃金四十餘萬錠,比較原來的價格,讓他們獲得了數倍利潤。有些年代久遠的寶物,估計價值黃金三十多萬錠。又下令用進口番貨進行支付。根據統計,今年所徵收天下包銀數目,每年只有黃金十一萬錠,這已經是四年徵收的總數,現在國家經費不足,急於增加稅收。我們大臣商議認為,進口的貨物應該用於國家,以減輕民眾負擔,珍惜民力,那些寶物的價值可以暫緩,等到國家財力富饒時再商議支付。
宮廷太廟裡的神主,祖宗魂靈的象徵。國家以孝治天下,每年四季舉行大祀,的確是重要的盛典。不久前元仁宗皇帝皇后的神像,有人為貪圖上面的黃金裝飾而偷盜而去,至今也沒有查獲,這是非常重大的事件,而捕捉盜賊的官兵,辦事拖拉,久不破案,也沒有聽說受到杖責。我們大臣議論後認為,平民百姓遭遇偷盜,捕捉盜賊的官兵,都會有三天的限期。太廟裡監守官員,翫忽職守,丟失宮廷財物,負有不可推卻責任,犯下嚴重的罪過。今天丟失了帝王神像,應該對太常官員處以重罪,請求免去他們的官職。
國家的財稅收入,皆出於平民百姓。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是相關部門的職責所在。最近有人提出興建西山寺,損害軍民的利益,浪費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