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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安定下來,你去湊什麼熱鬧!”馬恩不為所動:“我又不是去打仗,不過是去山東晃一晃,應付下差事,出不了差錯,莊子裡還要你坐鎮呢!”
他擺擺手,示意這事情不用多談了。
“那今日的事情,少爺還有什麼後手吧?”鄔元也知道這些少年砸的是那家的買賣,微微有些擔心,這國公。。。。。。距離他還是太遙遠了,乍一聽得此時,他都為馬恩的膽大包天,捏了一把汗。
“莊子裡的軍械,給發下去吧,長槍短刀棉甲,一個都不能少,千戶那裡,我上午去過了,這些人雖然暫時沒有個身份,但是還是當軍餘報了上去,若是有缺,自然是能補個校尉啥的,也算是名正言順!”
“這。。。會不會鬧得太大了?”鄔元還真的有點害怕,這是天子腳下啊,這刀兵一動,彈壓的大軍眨眼就到,豈有幸理。
“無妨,後天這些人就跟我去山東,這軍餘子弟,謀不到差事,自己找門路,一刀一槍拼個前程出來,朝廷也是默許的!”馬恩笑了笑,還有一句話沒說出來,要是林木那小子能招攬幾個厲害的傢伙來,面對全副武裝的少年們,只怕也討不到好。
他不得不防備,畢竟這些武勳世家,就算是再落魄,都是有幾分根底的,家裡養那麼幾十號上過戰場的百戰餘生的家將,絲毫不奇怪。雖然寶樹的人打探的訊息,這林木只不過是一個旁系子弟,怕的指使不動越國公府邸上的那些老家將們,但是,小心總沒錯不是。
馬恩嘴裡反覆說了幾次“軍餘”這個詞,說道這裡,就得說說大明的軍戶制度了。
朱元璋稱帝后,利用軍隊實行衛所屯田。對軍士進行剝削。據《明史?食貨志》載,明政府規定,邊地的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屯軍要向政府交納賦稅,稱為“屯田籽粒”。洪武年間規定軍屯“畝稅一斗”。軍屯的稅糧是明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
洪武初年,中央設大都督府,做為全國的最高軍事機關,統領全國各都指揮使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都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使等官。每個都司所轄衛所無定例,大體上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設指揮使等官。每衛管轄五個千戶所,以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設千戶等官。每千戶所管轄十個百戶所,以一百一十二人為一個百戶所,設百戶等官。每百戶所又管轄兩個總旗,設總旗官。每總旗及設五小旗。
明朝衛所軍士的來源,基本上有四個途徑。據《明史?兵志》載:衛所取兵有從徵、有歸附、有謫發。從徵軍,即原來的農民起義軍及反元群雄各部的戰士。歸附軍,即投降的元軍部隊。謫發軍,即因犯罪而被罰充軍役的官吏和軍民。謫發軍亦稱為恩軍或長生軍。除上述三種外,第四類是垛集軍,即由全國各地徵平民所充之軍,這是衛所軍士的主要來源。平民一被徵為軍士,便世世代代為軍籍,不得交易,不得參加科舉考試。明朝的民籍和軍籍有嚴格的區分,軍籍又稱為軍戶。
全國軍戶,均由五軍都督府直接管轄,而不受地方行政長官的約束。所有軍戶皆為世襲。每個軍戶的在衛軍士,其主要任務是在固定的衛所充當額軍,被稱為正丁。正丁子弟為次丁或餘丁,正丁死亡,要由該軍屍的次丁、餘丁依次遞補。若本戶絕嗣,則要由同族人遞補。
軍戶“承擔的差役負擔沉重,社會地位也相對低下,故明人一般以脫離軍籍為幸。”比如當時嶺南漢人稱民戶,古越族人稱軍戶。
明朝軍戶身份是世襲的,子子孫孫都要當兵,不允許從事商業、手工業,甚至連科舉考試也不允許參加。這問題就來了,要是一戶人家,生了三個五個兒子,都去當兵,朝廷也養不起那麼多兵啊,按照規定,軍戶家中有一人當兵,這就算盡了義務了。那剩下的那些兒子們,啥都不讓幹,他們怎麼辦?
這便是“軍餘”的來歷了,當兵去的那個兒子叫正丁,他們就是餘丁,也叫軍餘。這些人朝廷不管,又不許從事別的行業,那麼就得自己自謀生路。有田地可耕種的還好,至少有個飯吃,在城市裡的那些軍戶,這可就造孽了啊。這些人無所事事,又年輕氣盛,在地方上,卻是是地方官的一大頭疼之處。
這個時候,有些心思重的,就會找人依附,一個為了混個嘴巴,另外一個,萬一混了個前程,全家脫籍那就是天大的好事情了。所以,軍餘們一旦成為家丁家將,或者是被招募戰兵,他們的戰鬥力和戰鬥意志,比起正兒八經在衛所當兵拿餉的正軍要強得多。
朝廷對於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