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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呢!”為了自衛,木蘭又加上一句:“你做的什麼事,我也會告訴爸爸。”
體仁走開了,姐妹二人又沒人管了。受了委屈,一肚子的氣,倆人找道兒走回家去。倆人越想,越覺得不應該遭此無故的羞辱。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受體仁教訓,挨體仁的嘴巴,因為體仁就不規矩,他怎麼有資格教訓別人!
體仁是不是要把這件事告訴母親呢?她倆做的當然也不很對,不過也不能算什麼大錯兒。她們並沒有太越出規矩。孩子們總是愛看“西洋景”。在家不是也吃糖嗎?
她倆決定等體仁先發動。吃晚飯時,體仁一言不發。木蘭威脅他說要把他做的事告訴父親,也許意思是把打她嘴巴的事告訴父親,也許並不止此,因為體仁還有別的事情也是不宜於讓父親知道的。體仁長那麼大,誰也不怕,只是怕他父親。所以他認為明智之舉就是一切不提為妙。
哥哥欺負她們這件小事,使她姐妹倆越發團結親密,而且讓她們倆不由得思索男人和女人的分別這件事。木蘭此後更喜歡聽父親談論“新時代的女子”這個題目,以及天足不裹腳,男女平等,現代教育等問題。此等異想天開的西洋觀念,已經把中國弄得動盪不安了。
體仁不但驕縱得壞起來,實際上在家裡也漸漸失去他應有的地位。
體仁,事實上,也可以說是個“私生子”,因為是他母親結婚後五個月生下來的。他母親是杭州一家開扇子店家的女兒,這一家也算是正正當當的中產階級的商人。小姐與姚思安相遇時,姚思安已經三十歲,小姐是二十歲。兩人發生了關係之後,姚家老太爺知道了,堅持兒子必須娶對方小姐為妻,因為小姐是正派人家的女兒。雙方商談了一下兒,女方的條件是男的將來不許納妾,因為男女雙方家庭都怕把這件丟臉的事聲張出去,女方所提的條件也就不能太認真了。我們已經說過,姚思安早年荒唐放蕩,為所欲為,後來才痛改前非,不但如此,並且對生意事業一切看穿,潛心鑽老莊之學。有一段時期,有個江湖術士答應傳授他點金術,他在那個騙子身上耗費了一筆鉅額財產。姚太太雖然不識字,不得不開始檢視帳目,收取租金,後來不久,就由她哥哥來經手管理那些業務了。
她嫁到一個富有之家,住在城裡寬大的房子,有男僕,有丫鬟,過去在家從沒用過這麼多人。一時真不慣於這麼奢侈。以前自己沒享受到的,現在她都教兒子恣情享受。但是她缺乏一個有教養的婦女的學問和氣質,她不知道富有之家的兒子應當怎樣教育。從孩子時期她就讓體仁在丫鬟圍繞擁簇之中長大,甚至於縱容兒子在她面前用巴掌打丫鬟。體仁也像好多私生子一樣,長得倒滿俊,細白的肉皮兒像父親,乖的時候兒也聰明伶俐討人喜歡。父母居然允許他騎一匹烈馬在城裡滿街跑。平常這個孩子總以為自己了不起,不屑於遵守一般男孩子遵守的規矩,在朋友家吃飯,吃了一半兒竟會離開桌子,出去跟丫鬟瞎扯。他母親竟縱容得他心裡有他是姚家唯一的財產繼承人的想法,而且滿心以為他的一條命總值得普通人的十條命。他快到十五歲的時候兒,姚太太明白她的兒子是已經慣壞了,但是已經無法可想。
父親的態度卻完全不相同。他覺得體仁現在跟他年輕時候兒是一個樣兒。他知道自己年輕時是驕縱壞了,給自己招了許多麻煩。但是父親越是對兒子嚴厲,越是不容易見到兒子,因為兒子也就越躲著他。所以姚思安這個做父親的,已經弄得自己的兒子戰戰兢兢的不敢見他了。
他們逃拳匪的前幾個月,體仁用刀子傷了另一個男孩子的臉,傷口直到脖子上,受傷的孩子流血很多。他父親把他縛在院子裡的樹上,打了個半死才歇手。這使他越發怕他父親,越發恨他父親。打了之後,體仁在床上躺了十來天。姚太太在兒子面前對丈夫說:“我知道他也得受受教訓。可是他若是有個好歹兒,我還活著有什麼意思,你叫我老來依靠誰呀?”
這麼一來,關於管教體仁,夫妻二人便成了南轅北轍。而父親就把兒子看做“孽種”,只好任其自然,要傾家蕩產也只好由他了。兩個辦法都不對,一是任其自然,二是嚴加管束,這樣,不是使他皮肉受苦,就是使他心情不樂。中國傳統的看法是這樣:恐懼對身體有害,人若是氣血不舒或是嚇破了膽子,會引起種種的毛病。後來不久,母親也就把她兒子看做“冤家”了。就像前輩子欠人家帳,這輩子人家來投生做這一家的兒子,要揮霍了這一家的財產,這個兒子自然是這家的“冤家”了。
因為實際情形如此,無可奈何,母親認為家中出此不肖之子,這是命。父親從哲學的盛衰之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