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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押送到南京來。
比他大1歲的向井敏明是9月2日在東京被捕的。這兩位創造了“殺人比賽”的日軍少尉是坐同一條船從日本引渡到中國來的。猶如10年前他們坐同一條船從日本到中國來作戰一樣。
審判官龍鍾煜審訊野田巖的時候,野田巖連連搖頭否認與向井敏明有過什麼“殺人比賽”。
審判官向他出示了10年前的一張日本《東京日日新聞》報,報紙上醒目的標題和大幅的照片記錄了他們超紀錄的這場“殺人比賽”。這張作為證據的報紙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寄來的。
野田巖看了一眼,說:“報紙上的記載是記者的想象。”
“照片是記者給我們兩人合拍的。”
野田巖全然沒有25歲時的那種勇氣。他想抹掉這筆血債。他認為,軍刀上的血早被他擦乾淨了。
留一撮濃密的八字鬍子的向井敏明是11月8日關入南京小營的戰犯拘留所的。第二天就審訊。他也否認與野田巖進行過“殺人比賽”。審判官提及《東京日日新聞》報上的新聞時,向井說:“為了回國後好找老婆,所以,叫記者虛構了這條訊息。”
經過辯論,法庭認為向井敏明有與野田巖殺人比賽的罪行,是同類案件,應該合併公審。12月18日,南京人民參加了對這兩個殺人魔王的審判。判決書上這樣寫著:“按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兇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
當擁擠的法庭內外的南京市民聽到“判處死刑,執行槍決”的聲音時,有的鼓掌,有的叫好,有的竟然哭起來了。
與野田巖和向井敏明一起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的,還有手待“助廣”軍刀斬殺了300箇中國平民的日軍第6師團45聯隊大尉、42歲的中隊長田中軍吉。雖然在初審時他一再申辯沒有殺人,但在檢察官出示了他持刀殺人的照片後,他低下了頭。1947年12月18日,是侵華日軍在草鞋峽集體屠殺南京軍民5萬多人10週年的祭日。
5萬多冤魂聽到了這報仇雪恨的槍聲!
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官梅汝敖正在東京的帝國飯店房間裡翻閱戰犯的案卷。隨著一陣敲門聲,進來的是盟軍總部法務處處長卡本德:“中國政府來電請示盟軍總部,說中國公眾情緒非常激烈,政府壓力很大,要把谷壽夫引渡到中國受審,梅博士個人意見如何?”
梅汝敖作為中國4萬萬5千萬同胞的代表,作為中國政府審判戰犯的代表,自然支援和理解國內公眾的心情。雙手沾滿中國人民鮮血的劊子手理應受到中國人民正義的審判。此時此刻,法官的正義感和民族的自尊心一齊在梅汝敖胸中奔湧:“應該滿足中國政府和公眾的要求。”
卡本德點了點頭,他轉而說:“我擔心的是中國法庭能不能給谷壽夫將軍一個公平的審判。”
“這點儘可放心。”梅汝敖回答:“根據一般國際法的原則和遠東委員會處理日本戰犯的決議,對於乙級和丙級戰犯直接受害國有提出審判的要求,盟軍總部是不能拒絕引渡的。”
已經從侵佔南京時的第6師團長升為日本國中部防衛司令官、廣島軍管區司令官的谷壽夫,在巢鴨監獄中關押了半年後,於1946年8月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批准,被引渡到中國上海戰犯管理所。
谷壽夫是日本昭和軍閥中,慣於衝鋒陷陣,生性殘暴不仁的一員悍將。遠在清光緒30年(1904)日俄戰爭時期,即已從軍,在我國東北與俄軍激戰中為日軍立下功勳,從此在日本陸軍中不斷擢升,青雲直上。
8月,對於谷壽夫來說,是他軍人生涯中難以忘懷的月份。
1928年的8月,47歲的谷壽夫作為日軍第3師團的參謀長,第一次帶領士兵橫渡太平洋,踏上了他和他的部下早已嚮往的土地。那時,他的部隊佔駐在山東半島。9年後的1937年8月,第6師團長谷壽夫中將受命從日本熊本出發,第二次渡海入侵中國。他率領部隊先在永定河與中國軍隊作戰,然後侵佔保定、石家莊和大沽口。
11月,在柳川平助中將的指揮下,他和牛島、末松師團殺到了杭州灣。登陸後,他們升起了高高的汽球,汽球下拖著一條長長的標語:“日軍百萬於杭州灣登陸!”那天陽光像金子一樣閃亮,藍的天、白的雲、綠的海水。他們沒有受到一兵一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