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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被強力拉扯過……後頸有卡扼的痕跡,但死者帶了手套,沒有提取到dna……死者的背上有皮下出血,推斷是被嫌犯用膝蓋頂撞過……死者雙手都有擦傷,應該是在掙扎的時候,雙手扶著天台邊緣……” 痕檢江周彙報了一下:“……嫌犯足跡和死者足跡,在天台邊緣多次重疊,十分凌亂,說明他們有過掙扎。嫌犯穿的是42碼運動鞋,前掌壓痕重,有蹬痕,說明他在向前用力,強行把死者推下了天台……而且足跡多次原地擰轉,這個過程應該持續了不短的時間,推斷起碼有十分鐘左右。另外,因為事發後現場人員太多,很多痕跡不可辯認,只在臨近出口三米左右的地方,發現了離開的痕跡,有一足打橫現象……” 他解釋了兩句,做案之後,作案人急於逃脫,通常會出現步長長,速度快,蹬、挖、摳的痕跡,還會出現“一足打橫”的現象,說明他在回頭看。 然後他總結:“嫌犯身高一米八左右,體重150斤左右,穿42碼運動鞋,孔武有力。” 鄭眉飛彙報:“趙書涵父親,趙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當地負責人,案發前後全程都在公司,他手底下有21名送貨員,事發時有8名外出送貨,正在排查這8名人員。” 他頓了一下:“該公司在博宇路,距離學校有近一個小時的車程,在時間上,不存在做案之後再趕回來的現象。” 路霄崢道:“細查這個趙某的人際關係,親戚朋友。” 鄭眉飛嗯了一聲。 路霄崢簡單總結:“事發時間在中午剛下班,死者孫某應為和平上樓,很有可能存在被人通知上樓的現象,上樓之後,往前走了大約五六米,嫌犯躲在門左側,在這時衝上去,捂住死者的嘴,拉扯著死者的頭髮,拖到天台邊,令其趴跪,這個時間持續了十分鐘左右,然後將其推下。” 他頓了一下:“在這個十分鐘裡,他在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