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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就把半瓶酒一下子倒在碗裡要喝下。專員忙勸他,要和他分開碰杯喝,他說:“專員,我有話要對你說哩!”他說的是以國家的法律規定民間是不能擁有槍支的,而原捕狼隊的獵槍也都上繳了,剩下他是惟一的持槍人,但普查完狼後,到這一日也該是他上交槍支的時間了,他請求在為十五隻狼拍照的過程中能允許他繼續保留槍支,“槍是半個獵人,獵人沒槍狗�都不是!”舅舅的請求我沒有想到,專員也為難了,沉吟了許久,最後同意了他的請求,舅舅竟一下子握住專員的手,幾乎要跪下了。“是這樣吧,我來通知你們縣公安局吧,”專員扶住了他,“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嘛,拍照過程中需要槍,拍照完了也還可以保留麼,你傅山同志應該持有槍,你還是獵人麼,以後還可以打山雞嘛!”獵人的稱號和獵槍對於舅舅是多麼需要,專員的特別關照使我也為舅舅高興!但是,舅舅在吃完飯與專員告別後,他卻對我說:“獵人就是打山雞嗎,只獵山雞也算是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