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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是真情的喪失,人與人之間只有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這在後半部關於金錢幫的描寫中,表現得最透徹。上官金虹為了利用荊無命,連後者殺了他的兒子也不為心動,因為他認為,只有無情才能必勝。他與任何人的關係都是如此,只有功利的權衡,而絕無情感的滲入。
古龍在這部小說中,寫出了對於人性的絕望之情,更確切他說,對於我們這個社會公認的道德觀點之質疑。他甚至認為人不如虎狼人因為虎狼只有餓了才殺人,然而人卻可以不為什麼而殺人。他更以誇張的筆墨將那些世家子弟、上流社會的各色人等,寫得一無是處,全是虛偽的卑劣之徒。
如果從心理分析角度而言,這是作者以文字編織的幻象來實現他的心理補償。是否與他少年時代的遭遇有關?或是與他成人後作為一名武俠作家被正統文學界排斥有關?
其次是男女之情。
古龍將李尋歡與林詩音、孫小紅、玲玲之間,阿飛與林仙兒之間,林仙兒與其他的男人之間的感情,寫得迴腸蕩氣。即使是一些小插曲,也令人百般回味。
例如,薔薇夫人與孫逵、花蜂之間的孽緣。本來,薔薇夫人與花蜂私通,因懼怕她丈夫的重責,便設計勾引孫逵,慫恿他帶自己逃跑,然後再甩掉孫逵。沒想到,薔薇夫人與孫逵日久生情,反將花蜂打成殘廢。最後,三人全為了所謂的寶物慘死。
再如,胡媚臨死前看到她的情人楊承祖怯懦的樣子,想到他從前的山盟海誓,說什麼“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甜言蜜語。不禁悲從中來:
什麼叫做情?什麼叫作愛?一個人活著又有什麼意思?真不如死了反倒好些,也免得煩惱……
於是,她假意讓她的情人來殺死她。
楊承祖臉色立刻變了,顫聲過:“你……你這是什麼意思?你難道想害我?”
胡媚悽然笑道:“你對我雖是虛情假意,我對你卻是情真意濃,只要能死在你的手上,我死也甘心了。”
楊承祖全身發抖,突然狂吼一聲,大罵道:
“你這妖精,你好毒的心腸!”
他狂吼著奪過那把刀,一刀砍在胡媚脖子上,鮮血如箭一般的飛濺而出,染紅了楊承祖的衣服。
他喘著氣,發著抖,慢慢地抬起頭。
每個人的眼睛都在冷冷地望著他。
夜色悽迷,不知何時起了一片乳白色的濃霧。
楊承祖跺了跺腳,反手一刀向自己的脖子上抹了過去。
他的屍體正好倒在胡媚身上。
這血腥的一幕,將愛與仇恨烘托得懾人心魄)愛與恨又如何可以區分得清?
在這部小說中,古龍將男女的情愛化作枷鎖,使一個個英雄委靡不振,只有拋掉這枷鎖,英雄才有自由的天地。
然而,人又怎麼能夠沒有男女之情,就像《聖經》上說:
愛的力量可與死相比,情與死的本身一樣強烈。
它迸發出火焰,燃成熊熊之火。
水無法將它澆熄,洪水也不能將它撲滅。
李尋歡扔掉了林詩音這副枷鎖,不還是有孫小紅這副枷鎖在等著他?
與古龍的其他小說一樣,這部小說中的男女之情,也只是情人之愛,或肉慾之愛,唯獨沒有夫妻之愛。
看來,古龍自身是一個浪子,他作品中的英雄也是浪子。
還有朋友之情。、作家林耀德說:“情人之間因為忘懷一切而醺醉,朋友之間則因瞭解彼此而悲喜。人類生命中的世界景觀,除了親人、愛人之外,朋友佔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李尋歡、阿飛這樣的人眼裡,豈止是重要的位置,而且是最重要的位置。
為了朋友,李尋歡連心愛的女人都可以拱手讓出。阿飛儘管迷戀林仙兒,但一聽到李尋歡處於危險之中,即毫不猶豫地前往。用李尋歡的話說:為了朋友,哪怕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鐵傳甲為了朋友的名聲,寧願自己受冤屈,乃至死亡,也不肯為自己辯白一字一句。這才是真正的俠義之士,真正的人間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擔當得起“朋友”兩字。有些人你與他相處很多年,仍如陌生人;有些人陌路相逢,卻能肝膽相照。有些人滿面友善,熱心助人,卻笑裡藏刀;有些人冷漠古怪,獨來獨往,卻有一顆善良的心。
人心難測。人是一個謎。
難怪古龍常常說,一個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