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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這遊戲有共贏的辦法。”
一聽他這話,兩姑娘止了哭,立刻轉頭望向了他。
張卓摸摸鼻子,皮笑肉不笑地瞅了他一眼。“段老弟一般都挺有主意的。行啊,這回你不妨說說,有什麼共贏的辦法?”
段易道:“注意系統的兩句話。第一句,‘離開園林,是所有玩家的遊戲目標’;第二句是,‘好人方、狼人方通關,都可獲得50枚金幣’。”
“也就是說,狼人和好人的目標其實是一致的——離開園林,通關遊戲,獲得金幣。”
段易說的是事實。
聽到這裡,各位玩家也品味過來了他的意思。
在這個遊戲裡,說白了,狼人和好人的區別,其實僅僅是離開園林的方式不一樣。
好人是透過探索副本找到離開的辦法,就跟大家平時玩解密闖關類的遊戲差不多。
而對於狼人來說,他們不必探索副本,只要把好人關進囚牢,他們就可以向園林主人換取離開的機會。
目光掃過眾人,觀察了一下各玩家的反應,段易再道:“我們在現實世界玩這個遊戲的時候,狼人和好人一定是對立的。但現在情況不一樣,狼人和好人的終極目標一致,本質上並不存在對立關係。”
“也就是說,如果狼人每天不刀人;投票的時候所有人棄票;神職也不使用任何技能。那麼沒有人會被關進囚房。換言之,我們可以無視遊戲裡狼人殺的相關設定。我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十個人一起探索園林,互相保護照應,最後一起離開。”
遭遇了一場莫名的災難,又被拉入一場跟生死有關遊戲,也許是因為這個緣故,大部分人都還沒回過神來。因此段易提出這個建議後,一時之間,竟是應和者寥寥。
於是段易最後補充道:“這件事唯一的難點在於信任。咱們都是在長江大橋上出事的?我跟9號小夥子當時在一輛車上。我看4號和6號兩姑娘是好朋友?其他人或多或少也彼此認識吧?如果是陌生人就算了,但在大家都認識的情況下,齊心做到這一點並不難。”
他這一語落下,首先附和的是9號那名會雜技的小年輕。“我覺得可行!”
段易點頭:“嗯。反正這只是我的提議。大家如果同意,其實晚上都不用睡自己屋。我們可以一起睡客廳,萬一真鬧鬼怪殺人什麼的,也好一起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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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後,簡短的討論會散了,大家決定先解決晚飯的問題。
4號和6號這對閨蜜提出去廚房做飯,9號雜技小年輕和3號寸頭圓臉男去廚房幫忙。剩下的人在客廳繼續商量要不要出門探探情況。
段易的選擇是上樓看看,先探索一下這棟小洋樓。
沿著樓梯上二樓,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個狹長陰暗的走廊。樓道口的光到了走廊深處已十分微弱,好似走廊的盡頭蟄伏著一隻能吞光的怪獸。
段易在牆上摸索了一下,找到開關按下。“啪”得一聲,走廊亮起一排壁燈。光亮找出了走廊結構——兩邊各有五個房間,一邊是1至5號,另一邊是6至10號。
隨意走到一個房間門口,段易把手放到門把手上試了試,並不能開啟房門。但等他來到屬於他的7號房外,抬手握住門把手輕輕一轉,“咔嚓”一下,門應聲開了。
——系統果然誠不欺我,每個人的房間要靠自己的指紋才能解鎖。
房間內的構造跟酒店大床房差不多。裡面洗浴設施裝置齊全,連內衣褲都準備好了。
段易開啟衣櫃詳細看了看,裡面西服外套、運動衫、襯衫、長短褲等一應俱全。
如此充分的準備,讓段易感到了些許疑惑。
——玩家抽號碼牌是隨機的,他們怎麼知道來7號房間的人一定是男的?這些衣服是什麼時候準備好的呢?此外……為什麼衣褲的尺碼如此合適?
段易並未在此逗留太久,簡單看了下房間,就關門離開,往三樓去了。
到了三樓,在樓道同樣的位置找到開關,開啟燈後,段易發現這裡的佈局跟二樓差不多,也是一個走廊連線著兩邊房間的樣式。
不過這一樓的房間只有兩個,它們分別立在走廊兩邊,門牌上分別寫著“囚牢一”,“囚牢二”。段易走上前試了試,發現這裡的門暫時無法被開啟。
離開三樓後,段易繼續往上,走向這小洋樓的最高一層——第四層樓。
出樓梯依然會轉入一個走廊,但這走廊的情形,就跟剛才那兩層完全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