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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許多遺書則是在11月24日後才公開發表,而且是經過蔣介石點頭後才公開發表的。
中央社有一條訊息說到陳布雷的所有遺書、手書、雜記都“呈總裁閱覽,總裁對於佈雷先生二十年來鞠躬盡瘁,而最後乃感激輕生以死報國,異常震驚,即將其遺書發交治喪委員會照相製版發表”,“中常會聽取報告時,對於佈雷先生雜記中‘油盡燈枯’等語,鹹不勝其哀悼,而佈雷先生期望本黨同志團結一致加緊奮鬥之遺言,更使一般同志為之感奮。其對總裁之愛戴,對友朋之誠摯,對夫人體念之深,對弟兄友愛之篤,對公子教誨之切,以及其對身後公私事務處理之周密,皆可於各項書信中見之。”中央社這則訊息遮遮蓋蓋,但也說出了一些真情。
在遺書正式發表時,蔣介石還先發了一個褒揚令:
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民政府委員陳布雷,志行忠純,學識宏達。早歲致力於新聞事業,鼓吹共和;宣導革命,丕振聲風。兩綰浙省教育行政,一襄###務。允厘厥職,士論系歸。嗣贊戎機,值倭寇侵凌,夙夜憂勤,竭盡勞動;弘濟艱鉅,勳重邦國。近來翊贊國府,籌策謨獻,胥關大計,股肱心膂,匡弼實多。綜其生平,履道之堅,謀國之忠,持身之敬,臨財之廉,足為人倫坊表。詎意國難未紓,遽爾永逝。天奪良輔,痛悼彌深。應予明令褒揚,生平事蹟,宣付國史館,用示篤念勳賢之至意。此令。
接著就是陳布雷給其妻王允默之遺書,給隨身陶副官之短箋,給泉兒、皋兒、皓兒、皚兒、明兒、樂兒的遺囑,給四弟、六弟、八弟之遺書,給洪蘭友、張道藩等的信,最後是給秘書蔣君章、金省吾的函,這些遺書在上面都已說過了。
陳布雷給蔣介石和家屬、朋友、屬下的信中都一致避免說出真相,這是因為他知道,不能給家屬等留下後患,所以送交蔣介石親閱後,蔣介石認為公諸於世也無妨,這是陳布雷的絕頂聰明處。所以陳布雷死後,家屬兄弟等均未受到牽累。蔣介石明令褒獎中有的評價如“履道之堅,謀國之忠,持身之敬,臨財之廉”還是有事實根據的。如陳布雷給秘書蔣君章等留函中最後有“另紙各書,請兩兄注意,深謝相隨數年之厚意”一共有10條,摘錄原文如下:
一、即囑叔諒或叔同來(急請其以電話告《申報》六弟訓,並告祖望弟),說我病危,要其陪內子來京一行。
二、遺留數函(在公事皮包內)分別投寄。(另委座函即託宏濤呈閱。)
三、實之弟如可請假,請其來寓幫同照料。(蘭友、芷町兩兄,請其來寓主持)他人不必驚動。
四、宣傳小組檔案一包(存在鐵箱內)(存款簿及支票簿),君章見即交黃部長少谷、道藩、惟果、希聖諸兄。
五、臥室後間櫥內,有小箱一隻,標明BSS,內藏侍從室時代歷年所辦有關外交檔案卷夾,此可檢交周宏濤見匯存於機密本案之內。
以上五條者都是一一託付兄弟和朋友、同事,公事和家事,條理分明,可見陳布雷自殺之前頭腦是很清晰的,交待得極為詳細,後面五條是處理死後喪葬及公私財物事,也交待得非常具體:
六、物價日高,務必薄斂、薄棺、薄埋,如可能則葬我於南京郊外永安公墓(或城內有公墓處亦佳),葬事請於三至五天內辦畢。
七、寓中新沙發三把及單背椅十把,系宣傳小組之物,應移交宣傳部。
八、善後事辦畢後,京寓即結束,切勸內子早日返滬,依其姐以居。
九、可詢明內子後,對陶副官送三百元,嚴尚友(一百元),分別致送酬勞金,以酬其忠實,徐正良亦酌發若干元亦可。
遺書的公開發表(2)
十、兄等忠勤相隨,我無以為報,只有感謝,但此為兄等最後對我之相助,千祈於結束事多多盡力。
我在床下新皮箱內,尚存有金圓券七百元,可以取用,此外只有存農行信用簿及存京大來之兩筆存款,為數不多。
“公以處事、誠以待人”
陳布雷的秘書蔣君章在當時有一文回憶還是比較真切的,文說:
從佈雷先生遺書的日子來推敲,他決心絕命,是在11月11日。這一天上午中央政治委員會舉行臨時會議,時間拖得很長,我們等他回來吃飯。他回來的時候,臉色大變;他也以臉色如何為問。大概就在這個時候,他對生命有一個決定的措施。因為就在飯桌上,他和我們作了一次向所未有的談話,鄭重地談了一小時多,談話的內容,這裡因為篇幅不能詳述。他在上樓的時候,吩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