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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沒意思,也得接著混。
我始終覺得,我是個很平凡的人,扔人堆裡就找不著,放在通緝令上,估計都沒人能記住,到現在還這麼覺得,今天被人記住了,明天就會被人忘記,今天很多人知道,明天就不知道,所以所謂後記,所謂感想,所謂獲獎感言之類的無聊的,亂扯的,自欺欺人的,胡說八道的,都休息吧。
那麼接下來,說點有必要說的話。
首先,是感謝,非常之感謝。
記得馬未都同志有次對我說,這世上很多人都有不喜歡你的理由。因為你成名太早,成名太盛,太過年輕,人家不喜歡你,那是有道理的,所以無論人家怎麼討厭你,怎麼逗你,你都得理解,應該理解。
我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所以一直以來,我都無所謂。
但讓我感動的是,廣大人民群眾應該還是喜歡我的,一直以來,我都得到了許多朋友的幫助,沒有你們,我撐不到今天,謝謝你們,非常真誠地謝謝你們。
謝謝。
然後是心得,如果要問我,有個什麼成功心得,處世原則,我覺得,只有一點,老實做人,勤奮寫書,無它。
幾年來,我每天都寫,沒有一天敢於疏忽,不惹事,不鬧事,即使所謂盛名之下,我也從未懈怠,有人讓我寫文章推薦商品,推薦什麼就送什麼,還有的希望我做點廣告,費用可以到六位數,順手就掙。
我沒有理會。因為我不是商人。
出版商親自算給我聽,由於我堅持把未出版部分免費發表,因此每年帶來的版稅損失,可以達到七位數,這還不包括盜版,以及各種未經許可的文字。
我依然堅持,因為我相信,這是個自由的時代,每個人有看與不看的自由,也有買和不買的自由,任何人都不應該被強迫。
這是我的處世原則,我始終堅持,或許很多人認為這麼幹很吃虧,但結果,相信你已經看到。
好的,還有歷史,既然寫了歷史,還要說說對歷史的看法。
就剩幾句了,虛的就算了,來點實在的吧。
很多人問,為什麼看歷史,很多人回答,以史為鑑。
現在我來告訴你,以史為鑑,是不可能的。
因為我發現,其實歷史沒有變化,技術變了,衣服變了,飲食變了,這都是外殼,裡面什麼都沒變化,還是幾千年前那一套,轉來轉去,該犯的錯誤還是要犯,該殺的人還是要殺,岳飛會死,袁崇煥會死,再過一千年,還是會死。
所有發生的,是因為它有發生的理由,能超越歷史的人,才叫以史為鑑,然而我們終究不能超越,因為我們自己的慾望和弱點。
所有的錯誤,我們都知道,然而終究改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