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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很節儉,往往很浪費,比如後來清朝的道光同志,衣服破了,讓人去打了個補丁,五十兩白銀,這哥們全然是敗家的,還說特便宜。
而崇禎的補丁,是他找老婆打的,免費。
此外,崇禎還有個特點:走路慢,因為走得快,裡面的破衣服就會飄出來——節儉是節儉,臉面還是要的。
他工作很努力,每天白天上朝,晚上加班,據史料記載,大致要幹七八個時辰(十四到十六個小時),累得半死不活,第二天接著幹。
簡單地說,崇禎同志乾的,是這樣一份工作,沒有工作範圍,沒有工作界限,什麼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吵架(言官),就是看人吵架(黨爭),穿得破爛,吃得也少,跟老婆睏覺較少,只睡五六小時,時不時還有噩耗傳來,什麼北邊打過來,西邊打過去,祖墳被人燒了,部將被人殺了,東西被人搶了等等。
這工作,誰幹?
最不幸的是,崇禎同志以上所有的不幸,都無法換來一個幸福的結局——他的努力,終究失敗。
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簡稱最最不幸),崇禎知道這點。
知道結局(注:悲劇),也無法改變,卻依然要繼續,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
史料告訴我們,崇禎同志應該知道自己的結局,他多次談到命數,氣數,經常對人哀嘆:大明天下,奈何亡於朕手!
然而他依然盡心盡力、全力以赴、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到長城心不死,撞了南牆不回頭,往死了幹,直到最後結局到來,依然沒有放棄,直到兵臨城下的那一天,依然沒有放棄。
一個了不起的人。
結局到來的具體過程,就沒必要細說了,我說過,我是個有幽默感的人,很明顯,至少對於崇禎而言,這段並不幽默。
我還說過,我是個不喜歡寫廢話的人,同樣,對崇禎而言,這段是廢話。
當然,對李自成同志而言,這段很幽默,也不是廢話,他從陝西出發,只用了三個月時間,就到了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軍隊到達西直門(他從西邊來),開始攻城。
崇禎同志有句名言,諸臣誤我,還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殺,三月十七日,事實證明,這兩句話很正確。
內閣大臣拿不出主意,連話都沒幾句,且不說了,守城的諸位親信,什麼兵部尚書、吏部侍郎,壓根就沒抵抗,全部開啟城門投降。
當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內城失陷。
崇禎住在紫禁城,就是今天的故宮,故宮有多大,去過的地球人都知道。
這裡,就是他的最後歸宿。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
在這個夜晚,發生了很多事,都是後事。
其實後事處理起來,也很簡單,就幾句話,后妃上吊,兒子跑掉(對於後患,大多數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邊還有個女兒。
這個女兒,叫做長平公主,關於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志已經說過了,雖然相關內容(包括後來跟韋小寶同志的際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
這個舉動在歷史上非常有名,實際情況,卻比許多人想象中複雜得多,但無論如何,原因很簡單,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我知道,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
處理完一切後,崇禎決定,去做最後一件事——自盡。
自盡,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你敢死,還不敢活嗎?沒種。
但現實是殘酷的,而今這個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氣。
但崇禎的死,並非懦弱,而是一種態度,負責任的態度。
我說過,所謂王朝,跟公司單位差不多,單位出了事,領導要負責任,降級、扣工資、辭退,當然,也包括自盡。
崇禎決定自盡,他打算用這種方式,表達他的如下觀點:
一、絕不妥協。
二、絕不當俘虜。
三、尊嚴。
於是,在那天夜裡,崇禎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邊的,還有一個叫做王承恩的太監。
就這樣嗎?
就這樣吧。
他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