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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枯葉,自是有樹木,有樹木便有可能有野果,有可能藏有野獸,有可能生火,有可能造船做筏……有一切的可能存在。
兩人迎著風吹的方向走去,枯葉從那邊吹來,便代表著那邊有樹木,枯葉不可能遠渡重洋吹來的,只可能存在於此島之上。
這次兩人是一步一步的腳踏實地的走路,而不是施展輕功,只因兩人都不敢妄動真力,要知此刻已是數日水米未進,全憑一股真力護著才可捱餓抗渴,而島這麼廣垠,也不知要多久才能尋著樹木所在,若真力竭了,再無法行動,那便真的離死不遠了。
當然,動身之前,二公子再次去海水裡洗了一回,這次沒用內力逼乾衣裳,而是讓其自然風乾,可惜的是,衣裳幹後依然留下一層細白的鹽霜,令得二公子眉頭從早上皺到晚上。蘭七倒未去洗涮,只說要儲存元氣,以至一路上二公子都離他遠遠的,說他身上太臭了。於是兩人少不得又是一番爭吵,只是吵到最後兩人都收聲了,倒不是詞窮,主要是口乾氣竭。
兩人就這樣走了兩天兩夜,第三日太陽昇起之時,兩人終於不支倒地。
從落海那日算起,兩人共有六天六夜未進水米,若換作常人,早已一命嗚呼,他倆人能支撐到今日,除了兩人意志極強外,更重要的是賴於一身深厚的內力,可他們畢竟是人,是需得人間五穀生養的血肉之軀,再深厚的內力也有耗盡的時候,再強的精氣也有衰竭的時候。
“本少忽然想起,那日竟然忘了該在海里捉幾條魚才是,便是生吃也好過今日。”蘭七舔了舔乾裂的唇。未到絕境豈會想起,而今願意吃腥臭的生魚之時,放眼看去卻只有石頭,離海已是極遙遠,除非再花兩天兩夜的時間走回去,可有那個氣力嗎?
“走了這麼久還是石頭。”從小養尊處優的明二公子哪裡知道吃生魚這回事,只苦笑著,“平生第一次知道飢餓至極是何滋味。”
兩人對看著,無需言語,對方心裡有些什麼念頭,那是再也明白不過的。
明二先開口道:“以前曾聽聞過人吃人,此刻倒知道那是為何了。”
蘭七聞言嗤笑,“本少很多年前便知道人為什麼會吃人。”
那是因為極度的飢餓,那是因為人要活下去的強烈念頭,那是因為人自利殘忍的本性!人都可以吃人,又何況是人殺人,這世上哪有什麼不可以不允許的事!這本就是一個人踩人、人殺人、人吃人的地獄!
就好比此刻……因為彼此都涉臨絕境,別無他途!
很多年前的那個冬日雪天裡,便已知道了……
兩人虛弱的倒靠在石壁上,看向對方,那渙散的目光裡都藏著狠殘,卻都不敢輕舉妄動。
防備,周旋,相抗,彼此都在等待一個一擊即中的機會,可是對方無論體力、功力、甚至謀算都與己同等,所以……
權衡再三,彼此便都有了決定。兩人相鬥,難有善果,與其同歸於盡,不如再搏一回,或能得一線生機。
同時抬起手腕,看著。
“喝自己的血總覺得不舒服的。”蘭七嘆一口氣。
明二同樣嘆口氣,“所以才要交換。”
蘭七再嘆一口氣,“幾口?”
“三口。”明二說完便抓過蘭七左腕,一口咬下。這一次他倒不嫌髒臭了,在生命危機面前,一切都需低頭。
“別多喝,否則本少毒死你!”蘭七抓過明二的左腕也一口咬下。
自己的唇齒咬住對方的手腕,自己的手腕在對方的唇齒之下,那一刻的感覺極怪,肌膚與唇緊緊相貼,有痛,有麻,有酥,心裡還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從唇際,從手腕蔓延而來。
血從對方的手腕吸入口中,再從喉咽流過胸腹流入肚中,幾天幾夜以來,第一次有了東西入口入肚,那一刻,身體裡似乎也同時的恢復了幾分氣力,至少心裡是這般認為的。
三口入肚,也不過一會兒功夫,兩人同時起身抬頭,各自唇邊還留有一抹嫣紅,看入對方眼中,便有了一種恨不能上去一口咬入腹中的衝動,不過別誤會,那不過是因為看起來有些像熟透了的某種紅果罷了,於飢餓的人當然是誘惑。
“好髒。”明二一臉嫌棄的道。
“好臭。”蘭七同樣嫌惡的道。
其實早餓得麻木了,哪裡還能辨出是什麼味道,只不過天生對頭不貶對方一下會心裡不舒坦的。
兩人歇了片刻,又喝了死對頭的血,心裡快意,體力也恢復了幾分,便重新上路。
朗日當頭,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