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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美人,畢業之後更是成了拉斯維加斯無數男人追求的目標,可見她的顏貌之出sè。
儘管自己想考自己的努力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記者,但那也不妨礙一個女人因為被男人小瞧了而生氣,“哼,我偏不走,我倒要看看,你們到這裡做些什麼!”
苔絲決定,自己要和這個林什麼的傢伙鬥到底了。她要讓別的男人知道,不用美sè,自己也能用才能征服別人。
第四一六章 背屍人
() 麻辣小記者不走了,如影隨形地跟著自己,林天楚傻眼了,傅潔和沈月飛也是忍俊不禁:想不到鷹國也有小辣椒,脾氣潑辣不輸川妹子啊。
艾利克斯無視了林天楚鬱悶的眼神,看著苔絲氣鼓鼓地跟上了上來,他只有開口說道,“苔絲,這件案子太重大,你應該知道規定。等下不管看到什麼,還是聽到什麼,都不許隨便報告出來,不要讓我難做,知道嗎?”
“姐夫,那你答應我,案子破了之後給我一個專訪,有什麼訊息也要讓我獨家報道。”小記者開出了自己的籌碼。
“專訪我可以答應你,反正拉斯維加斯我也不是經常來。倒是獨家報道,你得向林開口!”艾利克斯攤攤手,朝林天楚努努嘴。
“這個粗魯的傢伙,他不就是力量大了一些嗎?蠻牛一樣,他能知道什麼?”苔絲一臉不屑。
林天楚哭笑不得,看來世界上的女人都是同一副脾氣啊,唯女人與小人難養也。剛才還說他鄉公牛一樣強壯,是超人,這會兒成了和蠻牛一樣粗魯。和小女人辯論是一種十分傻×的行為,她們會用女人特有的邏輯,和強大的詭辯經驗,毫不留情地打敗你,林天楚決定不理會這個傻里傻氣地大洋馬。
“艾利克斯,愛麗絲是這麼跑到這裡來的,你們那裡有了線索嗎?”看著滿是血跡的沙地,林天楚走著眉頭問道。
比起霍華德,這個現場要“正常”不少,至少沒有那麼血腥。但論起詭異程度,釘死在十字架上也不輸密室殺人。
艾利克斯當然知道林天楚的擔心,這個案子的一點太多了。一個女人被釘在十字架上,地上卻沒有多少血跡,那麼這個現場是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或者乾脆是在城市裡殺了人拋屍在這一塊的呢?他為什麼偏偏選擇這個工地,要知道,沙漠廣袤,隨便選一個地方,愛麗絲說不定數十年都不會被人發現。
“親愛的林,貝爾小姐不發話,我可不能告訴你任何訊息。不過,我的人告訴我,現場沒有任何腳印,更別提什麼車輪印了。”艾利克斯苦笑著說道。
沒有腳印有很多種辦法做到,沒有車輪印卻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兇手不是坐車來的。這個工地離市區並不遠,也只有二三十公里的樣子,大概半個小時的車程——如果那個人沒有坐車,只有一個人揹著愛麗絲半夜趕路走上兩個小時,這樣的情形,想一想就恐怖!
“十字架呢,不是工地的?”林天楚又繼續問道。
“這一點可以肯定,絕對不是,這些吸血鬼不是主的門徒。”艾利克斯指著不遠處地辦公司,小聲說道。吸血鬼自然說的就是洛克菲勒這樣的大家族。
如果這樣,那就是說,那個傢伙半夜不止揹著一個女人,還有一個巨大的十字架?那要是一個什麼樣的背法,還不能讓人來人往的64號公路過往的旅客發現?想一想這樣的情形就詭異啊。
“你們說那個傢伙揹著一個十字架?十字架上釘死了一個女人?嘿,知道嗎?我聽說過一個希臘傳說,那就是一個人慘死後,冥王哈迪斯就會派自己屬下地背屍人半夜用棺材把他的屍體揹回冥界,你們不覺得這很像嗎?”不愧是記者,只聽了林天楚和艾利克斯幾句話,苔絲就猜出了案件的案情,並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天楚不得不承認,這女人的發散思維真是厲害,一下子扯到了希臘神話去了。
“不過,背屍人的背後是銀棺,那樣才能保持生者生前的相貌,這個傢伙用的十字架,有些救贖的問道。不過,我猜這個傢伙其它的地方和背屍人是一樣的:黑sè斗篷,沒有人看見過他的樣子;沉默寡言,從來不在人前開口;身手敏捷,劍術高超,是個難纏的傢伙。”艾利克斯也沒有好氣的說道。
他說的更誇張,直接把兇徒的特徵說了出來,甚至和“救贖”聯絡了起來。在基督徒的世界裡,“救贖”這個詞可不是能夠隨便說出來的,在他們的歷史上,上帝救了人類,所以人類才會信仰上帝,成為耶和華的信徒,這就是救贖。傳說中,人們只有經歷了救贖,死後靈魂才會到天堂,再次沐浴父的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