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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恨不得在這個時候踩死她。
可憐她小月未完,竟是連一包紅糖都要不到。趙綿澤亦是從此不登門,她想見也見不到,不得不吃盡了苦頭。
尤其在澤院秋裡,聽說趙綿澤已經請旨要冊立夏楚為太孫妃,氣得她把東西摔了個七七八八,又埋頭在床上哭了整整一日,那時而哭,時而笑的癲狂樣子,看得抱琴又驚又怕,不敢上前,回頭便去找弄琴,求她想辦法把自己弄走。
一個東宮婦人的日常瑣事,對於一個王朝的儲君來說,自然是小得不能再小。趙綿澤對夏問秋雖有情分在,但因了這些事情,對她的氣憤亦是不少,自是無瑕在此時去顧及她的生活。
他與夏廷德清算的戰鬥終於打響。
洪泰二十七年三月初七。
整個京師從朝堂到百姓都甚為關注的魏國公夏廷德一案,終於開審。所謂三法司會審,主審官三人,正是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和左都御使。
趙綿澤的側夫人裡,呂繡是刑部尚書呂華銘的女兒,丁琬柔是大理寺卿丁克己之女丁。這複雜的關係,本就敏感,按理來說,夏氏倒臺,正是他們的上位之機,他們應當一鼓作氣掰倒夏氏才是。可正如夏初七事先預料的一樣,由於趙綿澤為了搶得先機,先一步在洪泰帝面前請旨,要冊立她為東宮太孫妃,自是引起他們的不悔,情緒反彈。
為他們做嫁衣的事,誰都不願意做。
一方面案情不明朗,另一方面老皇帝的態度曖昧。此案開審第一日,自寧王趙析幽禁之後上位的左都御史曲良才,就以母親忌日,回鄉丁憂為由,請旨回了順德府老家。
誰都知道曲良才是一頭官場打滾的老狐狸,精明之極,老皇帝對此事的態度曖昧,皇帝與皇太孫之間的關係又複雜微秒,往後誰做皇帝誰做王都還不清楚,他當然不願參與朝堂鬥爭的腥風血雨。
可明知這廝狡詐,但他的理由充分,時下之人以“孝”為大,趙綿澤不得不準奏。
左都御史回了家,都察院的二把手,正是夏廷德的長子——右都御史夏常。
開審第二日,都察院的一個言官,便上書趙綿澤,彈劾夏常參與魏國公案,說他與夏廷德是嫡親父子,應迴避。
趙綿澤自然准奏。
因為這個言官是他自己安排的。
如此一來,臨時接替辦理夏廷德案件的都察院主審官,便成了左副都御史韓開誠。他是一個軟蛋,在刑部尚書和大理寺卿面前,本就官位低一等,加之這般情形,如何說得上話?
歷朝歷代,不管大案小案,從來都不講究一個“理”字,而在於一個“情”字。道理和公道,那是為老百姓設立的制約,與這些人無干。
於是,整個案件的審理結果,便由著呂華銘與丁克己二人說了算數。
這二人原先與夏廷德就交好,私底下頗有些見不得光的“往來”。若女兒將來能正位中宮,還能搏一搏,如今“唇亡齒寒”的心理作祟,夏家徹底倒臺對他們自己並無好處,在案件審理上,就變得有些搖擺起來。
當然,他們都是聰明人,自是不會當著面兒的與趙綿澤對著幹。案件一共審理了七日,調查,舉證,一樣沒少,卷宗上的公事文字,寫得那叫一個漂亮。
可由於夏問秋咬死了刺殺案全是她一人所為,夏廷德事先不知情。而曹志行本身與定安侯之間,又有過節,夏廷德上堂七日,因心傷難忍,舊傷復發,又“暈厥”過去五日。最後,愣是給審出了一個荒誕的結果來——魏國公失察在先,包庇在後,罰俸一年,杖責二十。
扣一年俸祿,打二十下屁股就完了?
“忌有此理!”
趙綿澤得到稟報,氣得在東宮大發雷霆。晚飯都沒有吃,一個人在書房裡揮墨潑毫,寫得筆墨紙張“沙沙”作響,發洩他的怒氣。
“主子,好歹吃一口?”
見他如此,何承安亦是焦心不已。
“不吃。端下去。”
“哎!”
重重一嘆,何承安頭都大了。
為了冊立太孫妃的事,皇太孫已與皇帝之間起了齟齬。皇帝沒有同意趙綿澤立夏楚為正妃的請求。但為了維繫祖孫之間關係,他也沒有明確拒絕,只答應考慮,讓他一定要顧及朝中眾臣的看法和影響力,這才是為君之道。
但是,誰會看不出來,這是皇帝要挾皇太孫的一個籌碼?!因此一來,祖孫倆原本一致對外的局勢,變得微妙起來,大臣們都是看臉色行事的鬼才和牆頭草,自是懂得趁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