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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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那些逝去的光陰。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浮現在李斯腦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豐功偉績,而是年輕時那些簡單而純粹的快樂。
後記
前情提要。
公元前二三七年,即嬴政繼位為秦王的第十個年頭,秦國的政權終於完全掌控在了嬴政的手中。曾經大權獨攬的呂不韋,雖然逃脫了被誅殺的命運,卻也被免去了相國一職,放逐回封地河南,再也不得過問朝政。
此時的李斯,官居客卿,呂不韋這一走,他就成了外客集團的代表人物,而他所將面臨的,是秦國本土勢力和宗室對外客們日益強烈的敵意和排擠。因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當李斯在咸陽城頭目送呂不韋離開之時,心中為什麼會充滿傷感和憂慮了。
李斯已經預感到,一場規模空前的政治風暴即將席捲而來,呂不韋的被驅逐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1、揭竿而起
如果你留心天氣預報的話,你會發現,區域性地區永遠有雨。胡亥元年的七月,沛郡大澤鄉就是這樣一個區域性地區。
大雨瓢潑,數日不歇,水勢洶湧,道路斷絕。一支九百餘人的隊伍,無奈困頓在此,望雨興嘆,黯然銷魂。
這支隊伍,由閭左貧弱之民組成,正要趕往漁陽充兵役。然而,大雨如此,已經不可能在預定期限內抵達。按照法律,失期當斬。
眾人沉默地仰望天空,但見雨絲不似君恩斷,拭卻千行更萬行。除了坐以待斃,還能有別的選擇嗎?
陳勝、吳廣時為屯長,相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於是召集眾人,道,“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假令幸得不斬,而戍死者固十之六七。”
眾人對視,莫能決,道,“願從君計。”
陳勝振臂,高聲道,“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壯哉斯言!
眾人舉臂高呼,一時間,豪氣干雲,雨勢沮喪。
陳勝等人於是詐稱奉公子扶蘇、項燕之號令,為壇而盟,誅滅暴秦。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
感謝帝國多年的銷兵弭戰之政,郡縣既不駐軍,也不修守備。陳勝一行到處,如入無人之境。不數日,接連攻克大澤鄉、蘄、銍、酇、苦、柘、譙、陳。陳勝於是自立為王,號為張楚。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陳勝這一嗓子,驚醒了無數夢中人。諸郡縣苦秦法已久,乃爭殺長吏以相呼應,楚兵數千人為聚者,不可勝數。
從技術角度來講,陳勝的起義,首先是因為帝國法律的不合理解釋而引起。陳勝等人誤期,乃是出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非由於主觀故意。然而,在這點上,帝國法律卻並不作量刑上的區分,而是一律斬無赦。
秦法之嚴酷無情,由此可見一斑。
後人每稱秦帝國作法自斃,此誠非虛言,但秦法自有其閃光之處,我們也不能不稍加註意。
是的,帝國嚴刑而峻法,這無可否認,但帝國法律的行使,面向社會一切成員,而不管其地位如何。在這一方面,不得不說,秦法體現了法律最高貴的屬性——公平。今日許多國家的法院徽章,都採用了天平這一象徵元素,其意同也。
帝國的暴政,招致了後世長期的反感,引發無數惡評。但在這些批評者中,有些人與其說是反對苛政本身,倒不如說是反對秦更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受害者既包括沒有特權的多數人,也包括了享有特權的少數人。
所謂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士大夫”,這句話被哪些人最多地引用和吹捧?
答案是:士大夫。
以下是來自《廣笑府》的一則笑話:
一婦人妒忌之甚,其夫嘗以周公詩禮喻之,乃嘆曰:“《樛木》、《螽斯》等篇,古之賢妃,略無妒忌如此。”其妻曰:“此詩是誰所作?”答雲:“周公所作。”其妻曰:“原來是周公作的,若是周婆作的,必不如此說。”
言歸正傳。陳勝起義之初,帝國的地方行政系統仍在有效運轉,陳勝甫反,馬上便有使者報告朝廷。胡亥計無所出,乃大怒,於是將使者下獄,落得耳根清靜。如此一番下來,使者們也不敢再固守他們的職業信條——Truth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注1),而是改為奉行As You Like It(注2)。胡亥再問,使者則答曰,“群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也。”胡亥這才大喜。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