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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上一回,也不辜負這良辰美景,花朝月夕。
千千開啟了錢匣子,點了點裡面的銀錢,少得可憐,碎銀加起來才十五兩,還是這幾年年節的紅封攢下來的,銅錢則有三百來文。
千千每個月只有半兩銀子的月錢,而冬實是賣身了的奴僕,賣身契還在向氏手裡,冬實每個月才只有一百文錢的月錢。如今世道太平,一兩銀子可以兌換一千文錢,差不多能頂普通老百姓一家一個月的嚼用。
不過她們的錢可不是這樣用的,在深宅大院極不受寵,只能用些小錢才能支使動人。因此她們並沒有存到什麼銀錢。況且千千又是個愛吃個主,更是有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散漫秉性,捨得花錢。
千千串了一百文錢給冬實,道:
“給劉嬤嬤送去,讓她留幾個小菜,晚上溫了送來。”一百文雖然不多,也抵得上普通人家一個身強力壯的成年男子一天的收入了,況且劉嬤嬤用的食材大多還是府裡的,只要給了,劉嬤嬤多半會準備的。
冬實知今個是立夏,上一次的風波也過去了,吃些好酒菜也應該沒人會發難,便乖乖地按照她的吩咐去了。
千千手也好得差不過了,鋪好了毛氈、宣紙,研墨停當,抄起了《女則》。
她父親是要求府裡的姑娘要識字的,請了女夫子來府裡授課,每十日一次。功課的內容為琴、棋、書、畫,這是官員子女必學的內容,否則日後到了夫家連這些都不懂,又如何和丈夫琴瑟和鳴?這也算是本朝的一個習俗了。
至於學得怎麼樣,那就不好說了,天資、老師、勤奮、眼界這些都很重要。
在屋裡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