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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跟前,把李琳拽到一邊,轉過身來二話沒說,使足了勁給抽我兩個嘴巴,然後就氣哼哼地走了——現在回想起來,微微與李琳的友情令人感動!——如果我看到微微和雨傘親熱的話,我一定會衝過去抽雨傘一頓的。
總而言之,雖然我完全肯定:李琳是雨傘的馬子。但是,我同時相信,李琳可以在不經意間給雨傘惹來無數麻煩。
總之,雨傘和李琳分手了,這個訊息雨傘沒有親口對我說過,但是我知道了。因為在那一次廁所外面的碰頭以後,他們的見面都成了陌生人式的。過程很簡單,比如說,在走廊裡,他們遠遠的見到了,先假裝沒看見,待走近了,大嘴一咧,做出一個微笑的姿態,然後點頭說“哎”。或者把這個“哎”字擴充一點,說成:“上次的考試怎麼樣啊?”
“還成,你呢?”
“也還成。”
“走了啊。”
“哎,拜拜。”
同時還有一個變化,這個變化是令人痛心的。雨傘在那之後對李琳的稱呼一概變成了“那小表子”,有時候他還說“那小騷貨”或者“那小賤人”,我不知道他這麼說違心的成分有多少,我搞不清楚,不過我估計應該不少。他後來又找了一個女朋友,他這樣的人身邊少不了嘰嘰喳喳的女生,這小子對於泡妞這樣的事,也不知道是真的興趣濃厚還是習慣成自然了,反正可以說是從不間斷的。從我認識他的那天起,這小子身邊就不斷的更換姑娘,李琳可以說是我所知道的堅持時間最長的一個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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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雨傘經常更換女朋友這個問題,我承認我有一點眼紅,可是他確實有這個條件,姑娘們的確有理由喜歡他。雨傘這小子,家世好,有錢,長得帥,而且黑道白道都混得開,姑娘們喜歡他是應該的。但是據我所知,追逐他的姑娘裡有相當一部分是衝著他在學校裡的知名度去的,好像做了他的女朋友就特別光彩特別能證明自己有魅力似的。
雨傘後來那個女朋友叫蘇文莉,聽說是個十分了得的小太妹。關於此人有個傳說,說她曾經用15分鐘的時間,引得兩個本來不認識她的小流氓爭風吃醋,以至於大打出手。這個傳聞不知是真是假,據我的觀察,如果此傳聞屬實,那麼那兩個小流氓很有可能從來沒見過女人。
我對她的壞印象是這樣產生的:有一天中午,我們在學校門口的小飯館巧遇,她十分豪爽地表示要請我吃飯——這倒沒什麼,問題是,吃飯的時候,她竟然指使我去給她買菸!當時我都傻了——要不是礙著雨傘的情面,我當時會把菸頭捻到她腿上。
我個人認為,和這樣的姑娘在一起,無疑是一種磨練。
其實我知道,雨傘一直忘不了李琳,要不然他怎麼會三天兩頭的跟我念叨他那個“小賤人”的種種不是?這說明他根本忘不了他的“小賤人”,說明雨傘心裡還有她。說句實在的,我覺得雨傘交到的這些女朋友裡,還真沒有哪一個比李琳好的。李琳確實有缺點,她是瘋了一點,像她這樣的高中女生確實不適合去坐檯(當然,是素臺),不應該招來那麼多蒼蠅圍著轉,可是缺點再多也沒她的優點多啊……
我知道雨傘心裡面肯定覺得可惜,我猜李琳也是,可是他們就是走不到一起去了——有些事情根本就說不清楚。
下面我講講他們中間產生的那次波折,這可能是他們分手的原因之一,但應該不是全部。
起因其實很簡單,有一個年齡大概和我們差不多,來路不明的小子,傳話到雨傘的耳朵裡,說是要替雨傘把著李琳,要雨傘換人算了。那時候雨傘已經是我們這一帶響噹噹的小流氓了,附近幾個中學的小混混聽到雨傘的大名都有點肅然起敬。像這樣的挑釁者以前也有過幾個,不過就是哪個中學裡,某個或者某幾個一心想成名的小壞蛋耍的把戲。他們先把某位成名大腕的火拱起來,然後約齊人手找個地方決一雌雄,打輸了頂多就是挨頓臭揍,倘若打贏了那可乖乖不得了,以後就可以對外宣稱:我把誰誰給滅了,以後他的地盤就歸我霸著了!
挺無聊的是不是?據我最近一段時間的瞭解,幫派意識也就是在香港澳門廣東沿海那邊比較盛行,人家那邊盛行,那是因為走私啊什麼發比較多,人家有黑社會存在那是因為有利可圖。北京是什麼地方?天子腳下首善之區,我原先還以為北京的治安不怎麼樣呢,到外邊一看才知道北京是多麼像一個好人的天堂壞人的地獄。
北京的小孩兒們在沒有經濟利益趨勢的情況下,怎麼就這麼熱衷於打架鬥毆組織黑社會呢?後來看了王朔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