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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潯已經有了主意,下一部電影就拍《我不是藥神》,他的保險箱裡暫時沒有這部電影的劇本,這次是屬於是臨時決定,所以已經很久沒有寫劇本的他,要再次動筆了。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真實的故事,一則曾轟動全國的故事。
故事的原型“陸勇”是一家針織外貿廠的廠長,本來家境殷實,然而,在2002年,他患上了“慢粒白血病”,如果不能進行骨髓移植,他可能活不過三個月。
但是骨髓移植需要配型,因為一直沒有合適的配型,陸勇只好吃一種名為“格列衛”的由瑞士製藥公司生產的特效藥,這種藥非常昂貴,一盒就要37000元,就算陸勇身為廠長,家境殷實,仍然漸漸負擔不起如此高昂的吃藥開銷。
後來他在偶然間得知印度仿製的“格列衛”一盒就只賣3000元,他喜出望外,在自己購買低價印度藥保命的同時,還非常熱心地將這則好訊息分享在病友群裡。
然而購買印度藥並麼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印度公司為了躲避銀行政策,會三天兩頭的更換公司收款賬戶,而且很多病友基本沒有英語溝通能力,所以根本就不具備獨立購買印度仿製藥的能力。
漸漸的開始有很多病友委託陸勇幫忙買藥,無奈之下,陸勇免費為病友們代購印度產低價藥。
幾個月後陸勇被警察抓了,被抓的原因:印度藥沒有專利,屬於假藥,陸勇幫人買藥屬於違法行為,陸勇被檢察院以“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如果罪名成立,陸勇很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
陸勇幫病友代買廉價藥完全是免費行為,他是在就病友的命,居然被抓,天理何在?公道何在?無數的白血病病友自發聯合起來,發起請願書,要求檢察院判他無罪。
另外,病患們聯名寫了一封信,送到司法機關。這封信標題為:“為爭取白血病者基本生存權的集體自救行為的非罪化而吶喊”。最後,迫於輿論的壓力,司法機關將陸勇無罪釋放了。
電影《我不是藥神》以陸勇為原型,卻對故事進行了較大程度的改編,首先陸勇為病友買藥完全是幫忙行為,自己並未以此牟利,而電影中的“程勇”最開始就是以此牟利,國內正版藥37000一瓶,程勇走私的印度藥賣5000元,但是他走私的成本卻只有500元,整整十倍的利潤。
可以說電影的開頭,程勇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假藥販子,但是隨著一件又一件對程勇而言極為觸動的事情的發生,如呂受益的自殺,黃毛的犧牲,程勇終於開始放下。
佛家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程勇放下的不是屠刀,而是私慾,印度藥出場價是500元,他也賣500,算上走私的成本,此時的程勇已經是在虧錢。
他把兒子的撫養權還給的前妻,因為他已經做好了自我犧牲的準備,已經將個人的生死榮辱完全拋在腦後,印度藥廠被關,他就從印度藥店回購,而回購的價格是2000元一瓶,但他賣給廣大病友的,仍然是500元一瓶。
放下一切私慾,程勇終於從一個假藥販子修煉成神!
《我不是藥神》是李潯前世最喜歡的電影之一,是少有的幾部能將他看哭的電影,甚至就在他寫劇本的功夫,因為是一邊在腦海中播放電影一邊觀看,所以他不得不再次溫習了一遍這部電影,雖然已經不知道看了多少次這部電影,可是這次重看,他依然是深有感觸,甚至再次湧上眼淚。
寫劇本的間隙,李潯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的資訊,在原世界,在17年這個節點,格列衛早已經列入醫保名錄,可是在這個世界,病友們吃得依然是4萬元一瓶的高價正版藥。
這也是李潯從前沒有拍這部電影的原因之一,在電影的最後,程勇出獄,就只有身為警察的前小舅子來迎接他,用前小舅子的話說就是,如今格列衛已經納入國家醫保,老百姓已經不需要他這位“藥神”了。
既然這個世界的格列衛還沒有納入醫保,那麼這個結局就必須要改了,在原版電影中,當程勇被判5年有期徒刑,當他坐在警車裡前往服刑的路上,上千名患者沿途為他送行,每個人都默默地摘下口罩,就連押解程勇的警察都深受震撼。
可是當程勇出獄,來迎接他的就只有一個前小舅子。既然患者不來迎接“藥神”出獄的原因是格列衛入醫保,大家不在需要藥神,既然這個世界格列衛並未納入醫保,那麼李潯版《我不是藥神》的結局,就必須依然是十里長街,迎接“藥神”歸位!
寫劇本的時候,李潯找來助理張偉,讓他幫忙去打聽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