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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燒紅的針扎穿耳骨,那消毒過的耳釘扎過傷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終還是發炎,化膿,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愛憐的眼神,到底敵不過疼痛來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說,阿九,生日快樂。
耳釘沒有丟,信也沒有丟,到底捨不得。
林九是個純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總是個不安分的,現在想起來,唐稼對他,其實也是認真的,只是他的認真,不只屬於他一個人罷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過架,最兇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職信給珠海一所學校。
那時候兩人還在冷戰,林九不是個會吵會鬧的人,卻仍賭了一口氣的。
唐稼這個人,對於感情總是帶著些玩鬧的意味,既使對林九已經是認真而專注了,仍忍不住吻別人。
林加看過那樣遊戲人間的唐稼只覺得髒,可這個人居然以喜歡他,不願意他離開的緣故,破壞了他的機會,原先是要和臨省的一個大學交換實習的,他想爭取到那邊做助教。
唐稼這樣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卻永遠沒有對等的給予。
林九是知道的,卻無法想象,唐稼會因為自己的賭氣而跟別人上床。
其實,生氣真的沒有多久,真正讓他離開的是那股認清事實的無力而已。
這個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這個城市,他是不會離開的,他和他是那麼不同,他喜歡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個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離開了,從實習一直待在珠海,後來回去領畢業證,也沒有停留,當天就回來了。
可就在那年,還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還給他的耳釘。
6。
有些人,是天生聰明的人,唐稼是,這他自己都知道。
其實為什麼喜歡林九呢,他自己也說不準,第一眼見他是在新生下車的人群裡。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從前養過的一隻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總是很準的,正如同感覺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這人對他有好感。
為什麼說是好感呢?因為他知道林九喜歡的是男人。其實,林九是個同性戀的事情他是後來才知道的,他素來是個觀察細微的人,自然是看出來了。
對待林九這樣個性的人,自然是應該循序漸進的,也是真的用了點心思,看那人一點一點被自己攻陷的感覺,真是格外的滿足。
第一次做菜是為了他;第一次為人穿耳洞是為他;第一次和男人歡愛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發地順手起來,竟有些不捨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種人,獵物捕捉到手,就會膩味,可林九不同,他總是那樣認真細緻,以至於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請他還是不會拒絕的。
第一次吻別人被林九發現時,他也不是很緊張,那個人素來喜歡他,那麼深,他就有恃無恐了起來,已至於錯得更深…
其實不是第一次和別人上床,錯就錯在他以為那人會害怕自己離開,竟忘了他的感情潔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親手為他戴的耳釘留了下來。
唐稼氣急,把那顆耳釘扔出客廳,可又忍不住開了燈,一寸一寸摸索著地板揀了回來,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東西啊,他怎麼捨得…
失去那個人的身影,整個人都不舒適了起來,他喝酒吸菸,那樣放蕩過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樣。
他後來回過學校領畢業證,班長告訴他的。
唐稼一筆一劃地認真些著給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滿滿一疊,唯一貼好郵票的那封卻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樂,還有那顆藍耳釘,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學校。
最初那幾年是知道林九不會那麼快原諒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舊一年一封的寄,可沒有貼郵票的那些信卻已經堆滿了整個紙箱。
唐稼的生活幾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還有菸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時候,醫院診斷出來已經是晚期胃癌,其實沒什麼的,還是有機會的,只要能有合適的胃。
只是他不願意告訴林九,儘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經原諒他了,那個人沒回信,卻也不曾離開那個學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時候,世界上幸運的人總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過是多數不幸中的一員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