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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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一個可能,”終於他眼睛望著壁爐,口中嘀咕著。
他再看了一遍報告,“我看到在十三日那天夜裡,歐斯川德上校和布朗克斯區市議員莫瑞提同赴位於四十七街上的戲院觀看午夜場歌舞劇的演出,他們在午夜前不久抵達,整齣戲看完凌晨兩點半散場……你和這位議員熟嗎?”
馬克漢銳利的看著對方的臉,“我曾見過莫瑞提先生,他又怎麼了?”我從他聲音中聽出刻意壓抑的興奮。
“通常一個布朗克斯區市議員早上都在什麼地方?”凡斯問。
“應該在家裡,或者在山姆俱樂部……有時候要赴市政府開會。”
“老天——這是個最不適合政客的活動。你可否查明一下莫瑞提現在是在家中還是在俱樂部?如果不太麻煩的話,我想跟他談談。”
馬克漢的眼光在凡斯臉上溜了一會兒,一言未發的到書房打電話。
22凡斯理論的綱要(3)
“莫瑞提先生在家,正準備去市政府,”他回來後宣佈,“我請他赴市區途中經過這裡稍做停留。”
“我希望他不會令我們失望,”凡斯嘆氣,“但值得一試。”
“你在玩猜謎嗎?”馬克漢問,問題既不幽默也不自然。
“相信我,老傢伙,我不是想把事情搞得更復雜,”凡斯說:“給我一些你一向慷慨付出的信心,在中午以前我會把兇手交給你,但是我要你接受他是兇手的事實,我相信這些不在現場證明對我十分有用……一個不在場證明——正如我最近告訴過你——是一個複雜並危險的東西,它可能帶來嚴重的嫌疑。沒有不在場證明並不代表什麼。我在這些報告中看見郝芙曼小姐在十三日夜裡就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明,她說去看了一場電影后就回家,但沒有人曾看見過她,她有可能去了班森府上探訪母親,看起來十分可疑吧?即使她去了,那天晚上她唯一的罪過就是太過於孝順……換言之,這裡有一些其他的不在場證明輕易即可揭穿,我知道其中之一是偽造的。所以請做一個有耐心的好人,最重要的是這些不在場證明必須詳細的再調查一遍。”
十五分鐘後莫瑞提抵達了,他是個二十餘歲嚴肅英俊穿著講究的年輕人——和我想像中的市議員不同——說得一口清晰純正的英語,幾乎完全聽不出布朗克斯區的口音。
馬克漢介紹我們彼此認識,並簡略的說明請他來此的理由。
“昨天一位刑事局的探員才問過我相同的問題,”莫瑞提說。
“我們看過報告,”凡斯說:“但是太籠統了,可否請你詳細告訴我們那天晚上你和歐斯川德上校碰面後都做了些什麼事?”
“上校請我晚餐和看戲,我們約十點鐘在餐館碰面,飯後大約在午夜十二點之前到達戲院,在那裡一直到凌晨兩點三十分,我陪上校步行返回他的公寓,進去喝了一杯酒,閒聊了一會兒,大約凌晨三點半搭地鐵回家。”
“昨天你告訴探員,你們在戲院坐的是包廂?”
“沒錯。”
“在整個表演期間,你和上校是否都不曾離座?”
“不,第一場結束後,我一位朋友到包廂來打招呼,上校去了洗手間。一吊二場結束時,上校和我則到外面的走廊上抽菸。”
“第一場結束是在什麼時候?”
“十二點三十分左右。”
“走廊在什麼位置?”凡斯問,“我記得是在靠街的那一邊。”
“你說對了。”
“靠近包廂處不是有一個直接通往走廊的出入口嗎?”
“是的,那天晚上我們就是從那裡走到走廊。”
“第一場結束後,上校去洗手間多長時間?”
“幾分鐘——我不能肯定說到底是幾分鐘。”
“他在第二場開始時回來的?”
莫瑞提想了一下,“我想不是,我想他在第二場表演開始後幾分鐘才回來。”
“十分鐘?”
“我不能肯定,絕對不超過十分鐘。”
“如果加上中場休息的十分鐘,上校可能離開了二十分鐘之久?”
“是的——有可能。”
訪談到此結束,莫瑞提離去後,凡斯靠在椅背裡一邊思考一邊抽菸。
“意外的收穫!”他下結論,“你知道那間戲院就在班森家的轉角處,你瞭解當時的情形了嗎?……上校邀一位市議員觀賞午夜場的戲劇演出,選的是靠近通往走廊出口的包廂座,十二點半前他離開包廂,經由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