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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小莫就是一個賤人!
本來小莫的出身是很令人同情的。
一個從有記憶以來,就是一個人孤孤單單的生活在社會最黑暗,最底下的世界。他們信奉的完全就是叢林法則。非生即死!每天都在與死亡為伴,時時刻刻忍受著飢餓的折磨,還會時不時的被人揍上一頓。可憐的小莫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
當然,這不只是小莫一個人,而是一個小小的社會——正常人完全想象不到的一個社會。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他們,從小奉行的原則是,只要是我看到的,就是我的!看上的就伸手要!得不到的就要搶過來,搶不到就偷,偷不到就騙!總之只要是我想要的,變著法的也要弄到手!
小莫這就是這些被世界所拋棄的人們,生活在數額會最底層的,最低賤,最可惡,最卑鄙,最無恥也同樣是最可憐的千千萬萬的被人們遺忘的人之一。
他們會偷,會搶,甚至因為爭一點小小的事情而大大出手,也許為的只是正常人咬了一口覺得味道不好便丟掉的麵包……
他們是可憐人!
但小莫不是!
小莫是賤人!
因為早在小莫董事的時候開始,他想要的東西從來不會買,也不回頭不會騙,他只會一樣——搶!
小莫也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聽來了一舉偉人的話:我來了,我看見,我征服。
於是,這個賤人就把這句話改成:我來了,我看見,我搶走!
看!多麼直白的宣言,多麼**裸的挑釁!這要是讓警察叔叔知道,非給他帶回去喝茶不可!不過很可惜的是,這裡沒有警察。那些衣冠整齊的老爺們是不會到這種地方來的,儘管這裡的犯罪率是絕對的居高不下!這裡曾一度被成為是c市的地域,毒瘤!可是這裡卻依然沒有人管!所以小莫這個賤人在這裡幹什麼都不會擔心被警察教訓!
為什麼說小莫是個賤人呢?當然不是因為他會搶,因為這裡所有人都會搶的!但是讓人不可忍受的是,這裡的人都是去搶外面的那些生活在陽光下的人們,而小莫——這個賤人,卻總是搶他們自己人!
為此,小莫的解釋是,搶外面的人需要走上好遠,還要冒著被人打斷腿的危險,而且還不一定可以搶到東西。相反,搶那些剛剛“收割”回來的人則是好得多,他們不僅戰利品豐富,而且不用擔心被打斷腿——因為這裡面的人沒有人敢和小莫動手,當然,除了他四歲的時候用斧子劈死一個企圖搶走他的一塊硬麵包的那位。
正因為這樣,小莫悲劇了!
在開始的幾年裡,迫於小莫的威脅,還有人在搶完東西之後分給小莫一部分,可是過了幾年之後,那些肯分給小莫東西的人走的走,死的死,已經沒有什麼人剩下了。而剩下的“新來的”傢伙們,都是一個個的聚在一起,小莫是想搶也搶不過啊!
如果說挨一頓揍能搶到東西,那麼小莫怎麼說也要動手的,可問題是挨一頓揍說不定還要配上點東西,那可就太吃虧了——吃虧的事情小莫是從來不會幹的!
小莫實在是不喜歡這種生活,所以為了可以吃飽肚子小莫只能選擇離開!
這一離開就似乎整整的八年!
當年,小莫一無所有的走了,而現在,小莫又一無所有的回來了,只是不同的是,他帶回來一身的傷疤!
讓小莫無比欣慰的是,時隔八年,他的家還在,雖然有些破舊,還滿是灰塵,但是這裡畢竟是他童年生活的地方,這裡的生活雖然困苦,但是完全沒有那些爾虞我詐的陰謀詭計,倒也十分輕鬆。
只是這樣一來,小莫不得不再次做起他最最鄙視的工作——搶!
他以前雖然也搶,但是搶的都是那些小混混,算得上是黑吃黑,多少有些心理安慰,但是現在迫於生計,小莫只能自己上街去搶!
這一次,小莫盯上的是一個女人。
小莫盯上她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當然不只是這個女人抱著個大箱子,也不只是這個箱子裡看起來裝了不少東西的樣子。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抱著箱子的是個女人!而且是個美女!特別是因為這個美女那兩條大白腿上還穿著性感的絲襪。
毫無疑問,小莫眼前的這個絕對是個美女!
大大的,充滿靈氣眼睛,淺淺的眉,小巧的玲瓏的鼻子,還有那無比性感的小嘴,怎麼看都是一個絕色美女啊!
對於這樣的美女,小莫總是會率先照顧的!雖然人家並不一定,哦不,是肯定不希